【反修例風波】前年聖誕德福廣場非法集結罪成 3人判監4人判社服令
【反修例風波】前年聖誕德福廣場非法集結罪成 3人判監4人判社服令

有網民前年12月25日發起「聖誕三部曲行動」,包括在多區舉行「聖誕變裝遊行」及「和你shop」。其中有人在九龍灣德福廣場游走及呼叫口號,警方到場後拘捕多人,其中4男3女早前全部被裁定2項非法集結罪成,4人今(27日)於觀塘法院同被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另2人各被判4星期監禁;1人被判入獄4個月。


7名被告依次為符致安(30歲、學生)、廖林鈞(24歲、外賣員)、梁茵琳(20歲、學生)、林依汶(19歲、學生)、陳楚嵐(19歲、學生)、李銘軒(19歲、學生)及劉家浩(24歲、兼職侍應)。7人被裁定於2019年12月25日在九龍灣德福廣場一期,分別在兩個不同情況下參與非法集結。交替控罪指,他們於同日同地點,明知而參與違反《公安條例》的公眾遊行,而該遊行屬未經批准集結。


裁判官莫子聰表示,有呈堂片段拍攝到劉家浩曾經望着手提電話、使用大聲公講話。辯方強調無證據顯示被告當時正在讀稿,亦無證據證明他有份策劃今次事件,建議法庭不要循這個方向想。莫官最後指,梁、林、陳及李有真誠悔意,惟符及廖沒有,又指劉屬領頭者,「明顯做足準備」,但考慮到他於另外一宗同類案件被判囚4個月,而2宗案件相差僅3天,遂判其中1個月刑期與另案同期執行。劉就此2案均不服刑期上訴,等候期間獲准以1萬元保釋,期間須守宵禁令、每周到警署報到、居於報稱地址及交出所有旅遊證件。而另外4名20歲或以下被告,判最高時數的240小時社會服務令,符、廖兩罪各被判囚4周、同期執行。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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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 acp4711@yahoo.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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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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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ood
    • 你的光榮,我的榮耀
      你的光榮,我的榮耀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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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輕啦
      • 你的光榮,我的榮耀
        你的光榮,我的榮耀
        2年前
        0 回應 檢舉
        判一年己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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