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真言】23歲女性楊泳茹認藏汽油彈 被判即時入獄38個月 法官:以身試法要付出很大代價
【法官真言】23歲女性楊泳茹認藏汽油彈 被判即時入獄38個月 法官:以身試法要付出很大代價

反修例風波期間,5名男女涉嫌於2019年11月,在灣仔一個單位內藏有逾100枚製成及半製成的汽油彈,成為藏有汽油彈數目最多的反修例案件。案中女被告楊泳茹早前承認交替控罪中的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今在區域法院被法官葉佐文,裁定即時入獄38個月。


葉佐文指出,涉及汽油彈的罪行十分嚴重,被告以身試法必須付出代價。葉官續指,汽油彈是極度危險及易燃的物品,被告將涉案物品藏於一個Airbnb的單位內,有導致火警的危險,且案中有5人串謀計劃犯案,案情嚴重。


被告楊泳茹(23歲)被控於在灣仔一處所,保管59個汽油彈,79個玻璃瓶每個載有白色廢棉、50個玻璃樽、約4.6公升含柴油液體、約1公斤含異丙醇液體、約4.9公斤含汽油液體、白色廢棉、布條、布及毛巾,意圖在無合理辯解的情況下用以摧毀或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原圖:文匯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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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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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 中國人
    中國人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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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得實在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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