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鄭若驊:若犯《國安法》被定罪、永遠喪失參選立法會及行政長官等資格
【港區國安法】鄭若驊:若犯《國安法》被定罪、永遠喪失參選立法會及行政長官等資格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接受電視台訪問時表示,任何人如果觸犯《港區國安法》被定罪,將永遠喪失參選立法會及行政長官等資格;但如果只是被將來的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裁定不符合參選資格,就不等於永遠不合格,而是每次參選再由資審會重新審視。


鄭若驊又指,中央容許香港審理絕大部分國安案件,是顯示中央對香港有信心及信任,類似安排在世界上絕無僅有,但若果案件涉及外國或境外勢力介入等複雜情況,就會由內地機關去處理,屆事案件的管轄、偵查、檢控、審理甚至判刑,都會按中國的法律去做。


圖片來源:政府新聞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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