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選舉】林鄭月娥:資格審查委員會將由特區主要官員組成、預料4月中提交條例草案予立法會審議、12月舉行立法會換屆選舉、明年3月行政長官選舉
【完善選舉】林鄭月娥:資格審查委員會將由特區主要官員組成、預料4月中提交條例草案予立法會審議、12月舉行立法會換屆選舉、明年3月行政長官選舉

全國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修訂《基本法》附件一、二,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午舉行記者會回應,並交代特區政府的跟進工作。林鄭月娥表示,她和特區政府堅定支持全國人大常委會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又指新的修訂能正本清源,有助香港建立一套符合「一國兩制」的憲制秩序,以及符合香港實際情況、落實「愛國者治港」的政治體制。


林鄭月娥提到未來政府的配合工作主要分三大方面,包括公眾解說、本地立法和安排選舉。她認為,完善選舉制度在「一國兩制」下能否長治久安、聚焦經濟和發展民生,是需要穩定的環境,故公眾解說尤其重要,政府已制作小冊子,向公眾介紹相關改革。


在本地立法方面,林鄭月娥形容是次修改的條文寫得非常詳細,本地立法需要將附件一及附件二作出的修定納入本地法律,工作時間表相當緊湊。政府須處理的事項包括介定選舉委員會有關介別分組的法定機構、相關團體及合資格團隊的選民,讓其可循附件一列定的方式成為委員,當中包括當然委員、提名委員及經選舉產生的委員。她續指,第二項為資格審查委員會的組成及其運作;第三項為選舉劃分的工作;第四項為居體安排,包括投票安排等,如關愛優先排隊、電子點票等。


至於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林鄭月娥稱,將由特區主要官員組成,又指公務員作為選舉主任的做法過去為人詬病和被起底等,相關責任越來越重要,所以新安排將會由一名公務員轉為全由特區主要官員組成。在中央角度而言,因官員由行政長官提名,中央委任,所以有其資格。另外,林太提到,警務處國安處將會協助審查工作。


另外,林鄭月娥交代本地立法及選舉時間表如下:

4月中:提交選舉修訂條例草案,料5月底通過

6月:開始選民登記

9月:選委會分組界別選舉

12月:立法會選舉

明年3月:行政長官選舉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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