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釋條件】男秘書涉藏雷射筆押保釋候訊 官要求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包括BNO
【保釋條件】男秘書涉藏雷射筆押保釋候訊 官要求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包括BNO

前年9月8日有市民發起「香港人權與民主祈禱會」,入夜後有市民到太子集結,期間一名男保險公司秘書,被指藏有一支雷射筆被捕。事隔超過一年,該秘書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案件今(4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辯方申請押後以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3月31日再訊,被告准以5000元保釋,其間不得離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守宵禁令及禁足令、每星期須到警署報到等,羅官又特別提到交出的旅遊證件中包括BNO護照。


23歲被告梁振邦,在保險公司任職秘書。他被控於2019年9月8日,在港鐵太子站S1號梯間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原圖: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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