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公義】郭文緯:司法獨立不等於司法機構「無王管」
【社會公義】郭文緯:司法獨立不等於司法機構「無王管」

「司法獨大」近日鬧得滿城風雨,有被調職的裁判官被社會質疑多次於「修例風波」相關的案件中「放生」黑暴。前廉政公署副廉政專員郭文緯昨日接受《大公報》訪問時表示,司法獨立只是要確保法官判案不受外界干擾,但並不等於司法機構「無王管」。他亦批評司法覆核被濫用是源於法庭把關不力,建議收緊有關門檻。


郭文緯回想起上世紀七十年代,他表示曾經參與檢控工作,而當年新界只有兩個法庭,一在新界東粉嶺,一在新界西荃灣。粉嶺的那個英籍法官是個酒鬼,經常和辯方律師一起吃飯喝酒。在法庭,十個案件中,他起碼有六件判無罪釋放。另一個荃灣的法官,與警察關係非常好,經常參加警察活動。在法庭,十個案件裏有九個都判有罪。「因此判案關鍵是看法官的。」


對於近日裁判官何俊堯曾在庭上稱兩名出庭作供的警察不誠實可靠。郭文緯直言,倘若法官為了釋放被告而歪曲事實,硬指稱控方證人「不誠實」、「不專業」等以推翻其供詞的可信性;這種做法不但可能違反《法官行為指引》,更會損毀警隊聲譽,使其公信力陷入危機,嚴重損害香港的法治。

他進一步解釋,當一名法官認為證人「不誠實」之後,即使上訴亦難以推翻之前的裁決,因為上訴庭看的是法律觀點,而非事實觀點,不能代替之前的法官信或不信證人。他建議政府應盡快成立司法改革委員會,同時亦應成立獨立投訴委員會及量刑委員會,並取消藐視法庭罪。


近年司法覆核申請由1997年的112項,去年卻增至3889件。郭指出原因是法庭把關不力,什麼司法覆核都批准,故建議廢除香港大律師公會。他認為如今的香港大律師公會本質上已成為反中亂港的組織,理應廢除。


原圖: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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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 1140204
    1140204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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