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抨擊大律師公會】資深大律師李紹強去信大律師公會 質疑公會就警方處理公眾示威的手法聲明的依據 憂削弱公眾對專業公正形象信心
【抨擊大律師公會】資深大律師李紹強去信大律師公會 質疑公會就警方處理公眾示威的手法聲明的依據 憂削弱公眾對專業公正形象信心

繼大律師趙振寰發信給公會主席戴啟思表達不滿,批評公會「未審先判」發聲明譴責警方「濫權」後,曾任副刑事檢控專員的資深大律師李紹強近日亦致函公會,就公會於本月二日及三日先後發表「公眾集體違抗法庭禁制令」和「譴責警務人員濫用權力」的聲明去信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質疑為何以逾千名成員的大律師公會名義,對社會議題發表言論。李紹強批評,公會非政治團體,必須審慎和克制以遵守法治原則及精神。


李紹強認為,公會應限於提出一般性法律意見,避免對政治問題發表公開評論,因為大律師公會對有爭議的社會議題的評論有一定重要意義,很易創造出道德或政治核心價值的公眾印象,此類聲明內容有可能會削弱公眾對專業公正形象信心,若果大律師在履行職責時受影響,則會損害法治。


他又認為,大律師公會就警方處理公眾示威的手法聲明,內容涉及評論及指控,但均是依靠大量電視和錄像片段,惟該等影片有可能會被干預或剪輯,有關片段畫面的焦點亦很可能是由攝影師個人的取向,或用作吸引觀眾觀看,又或者與新聞媒體背後觀點一致,但最近有大量的虛假視頻片段,假照片及假記者出現,致CNN電視台被一個虛假的視頻片段誤導,並以「警察使用汽油彈」作為標題的新聞報道,結果翌日CNN電視台需公開作出澄清及道歉。


李紹強指出,公眾有可能會質疑公會為何能夠決定該等視頻圖像已反映整個事實的全部,公會在作出具體指控時,應尊重公義原則。另外,即使被要求提出意見,任何情況下都應限於法律原則評論,例如提醒警方基本職責,以及即使在騷亂群眾挑釁下,也應堅守專業精神。


他又表示,執法機構有責任採取有效執法行動來應對違法行為,公眾會期望大律師公會根據許多其他電視和錄像片段陳述其立場,包括顯示一群示威者多次騷擾地鐵人員,市民和遊客等。此外,在許多公共場所等地包括機場、港鐵及輕鐵等均出現刑事毀壞、刑事恐嚇、縱火、非法禁銅、毆打、阻撓、非法集會和投擲汽油彈等行為,有些甚至涉及年幼兒童,其中許多行為遠遠超出法庭頒下臨時禁制令所禁止的非法行為。如果示威人士仍繼續作出暴力行為,即藐視法律,法治可能很快就會崩潰。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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