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釋法遊行】吳文遠獲判緩刑1年 其他被告判緩刑或社會服務令
【反釋法遊行】吳文遠獲判緩刑1年 其他被告判緩刑或社會服務令

2016年參與反釋法遊行,社民連主席吳文遠被控兩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名成立,早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吳文遠被判監14日,緩刑12個月。


同案其他被告,包括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早前已承認煽惑他人擾亂公眾秩序罪,被判監禁14天、緩刑刑12個月。已承認非法集結罪的眾志前常委林淳軒,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


至於非法集結罪成的大專政改關注組成員盧德昌、葉志衍、嶺大學生會前會長鄭沛倫、工黨傳訊幹事陳文威;被控阻差辦公罪成的葉志衍及社民連副秘書長周嘉發,被判緩刑或60-10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2016年11月6日民陣舉行反釋法遊行,吳文遠在中聯辦門外的指定公眾活動區,叫人「爬出去」,當晚在中聯辦外,有示威者與警方發生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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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圖:港人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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