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擺事實講道理】梁振英:不存在在吳文遠一案中任何避免傳召我作為控方證人的可能
【擺事實講道理】梁振英:不存在在吳文遠一案中任何避免傳召我作為控方證人的可能

社民連主席吳文遠被控襲擊案上訴得直,個別報章如此報道:


法官在判案時指:「如控方因梁當時的特首身份,為避免傳召梁作為控方證人,而選擇檢控吳襲擊劉(署理總督察),那檢控當局就是因為一個人的緣故或要遷就一個人而作出一個表面看來不合常理的檢控決定。」前特首梁振英今日下午撰文,不點名批評法官,稱上述這句「如果」成為傳媒報道重點,惟他本人想指出,吳文遠襲擊案發生在2016年9月4日,而在案發之前四個月,即2016年4月19日,已經在黃毓民襲擊案中出庭作證,而且作證時間甚長,當時傳媒亦有廣泛報道。


另一方面,在吳文遠案中,梁振英本人亦有出庭作證, 當時傳媒也有廣泛報道:「因此不存在在吳文遠一案中任何避免傳召我作為控方證人的可能。」


圖片來源:圈傳媒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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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 #全國政協副主席 #前特首 #吳文遠 #社民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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