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本港政改決定
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本港政改決定

人大常委會以全票,即170票通過本港行政長官普選及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有關行政長官普選的決定並無提到2017年的字眼。港區人大代表馬逄國表示,有關決定共有五點內容,包括從2017年開始可實行由普選辦法產生。

其中,在有關普選特首的決定上,有四個分項,包括須組成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人數及構成則按照第四屆選委會人數及組成、提委會按民主程序提名產生兩至三名候選人,並要獲提委會全體半數以上支持,之後可以交由全香港合資格選民選出,並由中央政府任命。

若然有關普選框架未能經法定程序通過,就要沿用上屆的特首選舉辦法;馬逢國表示,當全國人大常委訂下具體的框架後,將來香港各界在提委會的組成方面,仍有討論空間。

另一港區人大代表譚惠珠則認為,人大常委會的決定證明,香港普選是循序漸進發展,認為只要落實一人一票選特首就是大進步,故認為並不保守。她不希望政改原地踏步,又指出第五任行政長官的提名委員會採用第四任行政長官的選舉委員會模式,是堅固及穩妥,市民亦熟識及了解有關制度的運作。

原圖:NOW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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