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佔領旺角」清場後,三十七名示威者因未遵從禁制令離場,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罪;高等法院法官陳慶偉今早對當中十六人判刑,包括黃之鋒、岑敖暉及黃浩銘。黃之鋒最終被判囚三個月、黃浩銘入獄四個半月、岑敖暉被判入獄一個月,但緩刑一年及罰款一萬元。
圖片來源:文匯報
2014年「佔領旺角」清場後,三十七名示威者因未遵從禁制令離場,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罪;高等法院法官陳慶偉今早對當中十六人判刑,包括黃之鋒、岑敖暉及黃浩銘。黃之鋒最終被判囚三個月、黃浩銘入獄四個半月、岑敖暉被判入獄一個月,但緩刑一年及罰款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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