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漢反對就性傾向歧視立法
湯漢反對就性傾向歧視立法

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以至是同性婚姻的爭議,近月成為社會關注的議題。《公教報》近日刊出了香港教區主教湯漢樞機的專訪,湯漢就以上兩個議題發表了天主教會的立場。

對於同性戀及同性吸引人士,湯漢表示,對他們應予以尊重、同情和體貼相待,避免對他們有任何不公平的歧視。他引述教宗方濟各曾說:「如果有人是同性戀者,同時也誠心誠意尋求天主,那麼我憑甚麼去判斷他?」

「同性戀的行為是本質的錯亂」

不過,湯漢清晰明確地指出:「同性戀的行為是本質的錯亂」,是違反自然律的行為,排除生命的賜予,不是來自一種感情上及性方面的真正互補,「在任何情形下同性戀行為是不許可的」。
 
對於性傾向歧視法以及於有平權團體提出「宗教豁免」的條款,湯漢表示,「教會秉承基督與人同行的精神,不同意本身在任何以性別歧視為名的法例中『被豁免』,因為這樣會把教會與社會的關係分化,也會把宣講教理的自由限制和壓抑。其實,這類以平等為名的法例,極可能對言論自由和宗教自由造成嚴重的侵犯,以及違反《世界人權宣言》。因此,對引進這類法例,教會極表關注。」

另外,湯漢反對把「同性戀」與「異性戀」看齊。「面對目前社會文化潮流的衝擊,我們尤其要關注本港將來可能會引進的與婚姻和家庭生活的相關法例,也要考慮如何為青少年和兒童提供正確的性教育。」

對於同性婚姻立法的議題,湯漢就重申教廷信理部於2003年發表的《有關賦予同性配偶法律地位建議的考慮》文件,表示堅決而明確地反對同性婚姻立法。

湯漢在專訪的結尾,呼籲教友積極參與各界舉辦有關維護家庭價值的活動。

另外,反對同性婚姻大聯盟批評公共圖書館把兒童英文書《DADDY, PAPA, and ME(爹地、爸爸和我)》納入館藏,是向下一代洗腦。《DADDY,PAPA,and ME》共16頁,供0至3歲的兒童閱讀,由一名美國作家撰寫,內容以圖畫為主,以一個小孩為第一身,講述與兩位父親日常生活的經歷。康文署表示,會盡快檢視是否繼續保留該書於兒童圖書館。

原圖:網絡

評論

你可能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