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珠江口水上交通安全特別監管區管理規定》7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規全文共35條,有效期5年,在細化通航管控、補齊監管短板的基礎上,對珠江口水域的航行規則作出了多項重要調整。作為珠江口通航格局變化的核心區域,廣州南沙在此輪「海上交規」優化中受益尤為突出。
新規最大的亮點之一,是優化了全域限速管理體系。根據規定,遊艇、交通船在航道以外的水域航行,不再受航速限制。這意味著,港澳遊艇在落實安全航行各項措施的前提下,可以在珠江口航道外水域自主調整航行速度,開展海上休閒巡遊、濱海觀光等活動。
此前,國務院已批覆對港澳遊艇實行免擔保和「兩套牌」管理模式,並指定南沙港區客運碼頭等6個碼頭為首批遊艇進出境口岸。如今航速豁免疊加通關便利,將顯著提升港澳遊艇進出廣州南沙的舒適度與靈活性。可以說,新規兼顧水上安全剛性管控與航運文旅產業柔性發展,在築牢珠江口水上交通安全防線的基礎上,精準銜接粵港澳遊艇自由行政策,為南沙遊艇經濟注入政策動能。
新規進一步強化跨海通道的安全保障。規定要求港珠澳大橋、深中通道、黃茅海跨海通道等重要跨海通道的業主單位或管理單位,建立並定期評估橋區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保障機制和緊急救援機制。
值得關注的是,船舶在深中通道通航孔橋樑軸線兩側各1000米以內水域航行時,禁止追越、並列行駛、掉頭、橫駛等行為。作為深中通道西側橋頭堡,南沙港區進出船舶須嚴格遵守新規通行要求,進一步規範航道航行秩序。
新規同時明確,在深中通道橋樑以北水域,及珠海十字門水域、磨刀門出海航道航行時,船舶保留的富餘水深應當不小於實際吃水的10%。南沙港區正位於深中通道以北,處於該管控範圍內,進出港船舶須據此重新核算裝載,確保滿足新的安全標準。
新規亦首次對崖門出海航道東航道和東東航道實行分時單向、雙向交通管制。崖門出海航道是南沙港區連接粵西及西南地區的重要水上通道,新規實施後,航經該航道的南沙港區船舶須提前調整航次計劃,適應分時通航組織安排。
此外,新規拓寬安全監管覆蓋面、補齊管理短板。一方面擴大富餘水深和禁止停泊水域的覆蓋範圍,擴大航行計劃預報主體和關鍵設備測試範圍,對船舶設備與附屬設施安全管理作出具體規定;另一方面升級水上通航安全管控清單,將禁止影響通航安全的活動從原有的範圍擴展至「水上垂釣、捕撈、養殖、種植」,禁止區域也從「航道、錨地、碼頭前沿停泊水域、橋區水域」擴展至新增「安全作業區」。
圖片來源:南沙區融媒體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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