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向土地審裁處提交申請,解散現有的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委員會,並委任華懋集團旗下的合安管理有限公司為委任管理人,以協助大埔宏福苑業主處理火災後各項管理和後續事宜,不收取任何行政費用。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今日(19日)會見傳媒時說,政府引用《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1條提出申請,是特區政府主動啟動這項法律程序的首例。
麥美娟指出,當前宏福苑的管理正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尤其在大型維修工程後續跟進、相關工程合約和法團維修帳目的處理、保險賠償、現有管理公司約滿後屋苑的管理和保安等複雜問題上,涉及多重的技術、法律和財政考量,並非一般法團管理委員會有能力處理。
她又指,管理人現在取代的是法團管委會,代表業主立案法團處理屋苑的管理事務,法團作為依法成立的法人仍然存在,相關的申請不會影響宏福苑業主對重要屋苑管理事務的最終決定權。
她表示,政府深切體會受宏福苑火災影響的居民正面對巨大困難和不安,明白他們急需獲得適切支援,也關注法團現屆管委會是否有能力就各複雜事宜保障他們的權益。而在這艱難時刻,法團管委會成員既要處理自身家庭的各項需要,也要嘗試協調和跟進上述各項複雜事務,壓力沉重,加上受影響居民正陸續遷到不同地區的應急住所,單是接觸和協調各居民的工作已非易事。
麥美娟補充指,龔如心慈善管理有限公司也表示,若土地審裁處批出有關申請,將再捐出500萬元予法團,用於支付因需聘用律師、會計師或其他專業服務所產生的費用。簡而言之,臨時管理人的任命既能減輕業主在此期間的財政負擔,而更關鍵的是,管理人將取代法團管委會,代表業主立案法團處理屋苑管理事務。
麥美娟續說,政府近日收到不少居民意見,表示希望政府能夠協助接管法團的管理,政府經審慎評估,認為有必要回應居民訴求,因此決定主動介入,依法向土地審裁處提出申請。若土地審裁處批准有關申請,民政事務總署將成立專班,與合安管理有限公司密切跟進屋苑管理的各項工作,包括工程合約處理、保險索償跟進、財務管理及居民支援等環節。合安管理有限公司除每月向政府提交報告外,亦會每3個月向土地審裁處匯報工作,確保管理過程透明、高效,並符合全體業主的整體利益。
圖片來源:政府新聞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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