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片】【法官真言】5男女「快閃」堵路違《禁蒙面法》罪成 高偉雄拆穿不可能不知違法後果

//年輕並非違法理由,希望各被告接受刑罰、好好反省,重新投入社會!//


2019年10月,政府引用《緊急法》實施禁蒙面法,翌日有示威者上街抗議《禁蒙面法》,其中在灣仔的「快閃」示威堵路有26人被捕,涉案3男2女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不成立,至於違《禁蒙面法》罪,除19歲女學生早前認罪外,其餘4人均被裁定罪成。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高偉雄判認罪女生履行240小時社會服務令,17歲男生入更生中心,其餘3人則入獄10星期。

 

辯方求情指,各被告的背景良好,主要受社會氣氛影響才會干犯本案,加上各被告在案發時年紀尚輕,心智未成熟,才會捲入案件。今次被定罪已對他們造成打擊,希望法庭輕判。

 

法官高偉雄判刑時,不同意辯方指本案案情相較案例輕微,高官表示,當日現場人數眾多,對社會的傷害更嚴重。再者,犯案當日乃《禁蒙面法》實施翌日,生效情況被傳媒廣泛報道,眾被告無可能不知道違反法例的後果,應以10星期監禁為量刑起點。

 

高官續指,更生中心可同時達到更生懲處的效果,遂按報告建議判首被告17歲中六男生林顯誠入住更生中心。早前承認在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的次被告19歲女大專生李安翹,其報告內容正面,從中可見她有真誠悔意,故採納報告建議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至於其餘3名被告均為成年人,雖然他們都有良好背景,且熱心服務社會,但上述因素並非減刑理由,因法庭判刑時必須考慮阻嚇性,遂判處10星期監禁。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https://www.speakout.hk/app


瀏覽我們的IG:https://www.instagram.com/speakout_hk/?hl=zh-hk

18
好正
2
心心眼
2
好好笑
2
令人傷心
1
嬲爆

評論

  • +85298****49
    +85298****49
    2年前
    0 回應 檢舉
    Excellent

    沒有更多評論

    沒有更多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