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片】【法官真言】九男女參與理大衝突暴動罪成 林偉權如何確認各被告非路過?

//戴齊裝備、有被告被捕時仲攞住燃燒彈,參與暴動證據確鑿//


前年11月理工大學內爆發連日衝突,大批示威者上街「聲援」,期間9名男女在拔萃女書院外被捕,被控暴動罪,9名被告否認控罪,經審訊後,全部被告今日在區域法院裁定暴動罪罪成。


主審區域法院法官林偉權指,案發時,現場有示威者向警方投擲磚頭及燃燒彈,是破壞社會安寧的暴力行為,構成暴動。


另外,有示威者手持燃燒彈等攻擊性武器,令人相信他們很快會使用有關物品攻擊目標,相當可能造成人身傷害或公私財產損毀,構成迫切的破壞社會安寧的暴力,現場的非法集結成為暴動。


林偉權又指,9名被告被捕時,穿戴頭盔、護目鏡、防毒面罩和手套等裝備,其中曾倩儀被捕時更持有燃燒彈;各被告是蓄意裝備自己到場參與暴動集結,並非剛巧路過或旁觀。


法官又指,各被告知道自己身處暴動現場,但不理會警方發射的催淚彈及警告,留下繼續成為暴動人群一分子,藉此壯大暴動人群的聲威,鼓勵及支持作出非法集結行為及破壞社會安寧的暴力行為,暴動人群恃著人多勢眾行事。


九名分別為陳國威、陳子謙、江鏡棠、陳霆堃、黃適哲、梁嘉星、曾倩儀、鄧錦樂及詹隆享,年齡介乎20歲至29歲。同被控於前年11月18日,在九龍加士居道拔萃女書院外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士參與暴動。而梁嘉星及詹隆享,另因管有剪刀、打火機燃料、六角匙及士巴拿,各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也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下月十五日判刑,全部被告還押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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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 +85298****49
    +85298****49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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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cellent
    • 龙一吟
      龙一吟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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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呢班正垃圾!很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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