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片】【焦點‧踢爆】未見過李宇軒?政治打壓?拆穿Mark Simon、「重光」卸責伎倆!

//Mark Simon及「重光團隊」口口聲聲否認控罪,但真理係越辯越明,犯法就係犯法,唔輪到佢哋抵賴!//


12港人案之一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及律師助理陳梓華,周四(19日)在高等法院提堂時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承認控方所講出的案情,李宇軒更在庭上90度鞠躬致歉,控方揭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其助手Mark Simon是幕後主腦及金主,不過已經著草正被香港警方通緝的Mark Simon,以及「重光團隊」之後回應時都將罪責卸得一乾二淨,不過真理是越辯越明、無得抵賴!


Mark Simon聲稱從未見過李宇軒


被指是幕後主腦的Mark Simon回應傳媒查詢時,指雖然認識陳梓華,但聲稱從未見過李宇軒,更反指李宇軒及陳梓華提出有關的指控,是因為控方向他們施壓以換減刑所致。Mark Simon此言是否想撇清關係呢?他如此誣衊控方,又是否想「護主」呢?


不過,根據控方案情,黎智英等人犯案分工清晰。黎智英作為最高指揮及負責財政支援,其助手Mark Simon負責匯報執行,陳梓華則為中間人,傳達黎智英及Mark Simon的指示,李宇軒與劉祖廸就擔任前線人物,負責運作「重光團隊」進行國際游說「唱衰」中國及香港。正因如此,Mark Simon可以透過中間人下達命令,他與李宇軒有沒有見面並不重要,反而是看大家還會相信Mark Simon說的話嗎?


重光團隊:違國安法不設追溯期


至於「重光團隊」,事後發聲明指案件是政府打壓「異見」所為,又稱以兩名被告於國安法實施前的活動作為部分起訴證據,公然違反不設追溯期的條文,但事實是否如此呢?


根據控方案情,有關反中亂港活動其實橫跨國安法生效前後,包括包括前年6至8月,李宇軒等人按黎智英指示成立「重光團隊」,並展開3次國際宣傳,在多國報章譴責內地、港府及香港警察。而國安法生效後,「重光團隊」仍繼續請求外國制裁工作,包括去信捷克、葡萄牙及愛爾蘭促終止與香港的引渡協議。由此可見,整個犯罪行為都是有連續性,並非「重光團隊」所言只是「打壓異見」,他們被控違反國安法實屬合情、合理、合法!


事實上,犯法就是犯法,無得狡辯,既然Mark Simon 及「重光團隊」覺得自己沒有犯法,何不光明正大回港到法庭當面對質?還是心中有鬼想逃避刑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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