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片】【疑點未除】教協倉促宣布決定解散 湯家驊:有兩大問題!停收會費或違會員協議、停運作可致違約損會員權益、解散需委任清盤人再分配財產!

//教協日前宣布解散,究竟有無詢問法律意見?但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則直指教協日前理事所為,存有兩大問題!//


教協倉促宣布決定解散,行政會議成員兼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可能出現兩大問題,因停收會費或違會員協議,停運作也可致違約損會員權益。他又指教協按《職工會條例》成立,解散需委任清盤人再分配財產。


成立48年的教協周二(10日)宣布解散,並立即啟動程序,包括停收新會員及續會,教協醫務中心將盡快停止運作等,湯家驊認為教協此舉或有兩大問題,因為如果教協不讓人交會費,現有會員有權提出異議:「我懷疑他們沒取得準確的專業法律意見,給予意見的律師會提醒他們,現有的會員有一定的權益,這些權益是不能透過不收會費去抹殺或忽略。」


他又指,如果教協按《職工會條例》登記註冊,在(職工會登記局)局長確認前,教協不能自行表示解散便解散:「法律上他們的宣布應該是無效的,法律沒規定他不可以停止運作,(但)如果他停止運作,可能干犯章程裏和會員的協議,這個需要由會員提出法律上的質疑或訴訟。」


另外,教協現時擁有6項物業,合共估價逾4億元,若果解散,教協如何處理資產亦備受關注,但湯家驊認為教協一眾理事日前單方面宣布出售資產或有法律問題。他指,按法例當局長同意撤銷職工會的法律地位,同時要委任清盤人接收所有財產,作出處理、還債及財產分配。他強調:「未有清盤人被委任之前,教協領導層處理這些資產,如果有涉及違反法律原則的話,他們個人可能需要負上個人的法律責任。」


湯家驊作一個假設,指營運一間超市,現在說不再營運,例如與貨品供應商之間,會否出現合約違約?因而招致法律責任,而令教協蒙受損失?最終的財產分配,可能涉及損害會員權益,將產生法律上的責任。


湯家驊已報名角逐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第二界別的法律界分組選舉,其他已報名參選者包括以下人士:李連君、鄭程、許文傑、胡振輝、蔣瑞福、范凱傑、盧懿杏、何淑瑛、藍德業、彭韻僖、梁定邦、劉漢銓、蕭詠儀、麥慶歡和白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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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 +8529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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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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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cellent
    • +85293****22
      +85293****22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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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搞亂香港嘅人,一定追究到底
      • 你的光榮,我的榮耀
        你的光榮,我的榮耀
        2年前
        0 回應 檢舉
        尚算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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