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評則鳴】逃犯梁頌恆亂評「起底」 美國代理人煽風點火
【筆評則鳴】逃犯梁頌恆亂評「起底」 美國代理人煽風點火

立法會去年通過法例修訂,將人神共憤的「起底」行為刑事化,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星期一在記者會上表示,去年修例後,截至今年5月底,私隱專員公署共向14個社交平台發出774個停止披露通知,要求移除3,900個起底訊息,當中9成違法訊息已被移除。鐘麗玲又說,部分「起底」頻道整條被移除,認為是好現象,而相關頻道原有3萬多名成員,人數即時大減。


當被問到會否考慮封鎖暴徒和黑暴支持者最愛使用的通訊軟件「Telegram」時,鍾麗玲強調,任何社交平台都不應被不法之徒擺放「起底」訊息,公署有權要求有關「平台」移除訊息,甚至限制或停止任何人閱讀,但她不便公開交代個別的執法行動。


政府修例天經地義


政府修例將萬惡的「起底」刑事化,由始至終都只是跟暴徒們常掛在口邊的國際標準睇齊,美國、英國、澳洲及新加坡等,都有不同種類的法例去保護個人私隱,然而一如既往,部分外國代理人對「反起底」始終抱著「外國做就得,香港做就唔得」的態度,其中美國代理人《自由亞洲電台》近日就找來香港逃犯之一的梁頌恆去回應「反起底」法例。


梁頌恆「身份特殊」,自然是滿口歪理,不過美國代理人媒體其實亦不遑多讓,明知梁頌恆的說法在法例上、邏輯上和常理上都說不過去,偏偏繼續藉其言論危言聳聽,以「居心叵測」去形容亦不為過。


看看梁頌恆的歪理


在此,且讓我們先看看梁頌恆的說法。梁頌恆稱,「起底」問題源於權力不對等,例如當日反修例暴動期間,警察不展示編號,示威者無法辨認個別警察,故此可能需要另外一些個人資料去指明某個警察,在這個情況底下,根據現在的法律定義,當局都可以檢控云云。針對梁頌恆的說法,對反修例暴動稍有認知的人,一聽都會知道是歪理。


首先,所謂「起底」,套用上任私隱專員黃繼兒的說法,就是將「個人資料武器化」。眾所周知,「起底」就是要令被「起底」者心生恐懼,至少都要製造精神壓力,暴徒們當日殺人、傷人、放火燒人、縱火、刑毀什麼罪行都會做,被「起底」者擔心人身安全被威脅,實在是情理之中,正常不過。


暴徒以警察家人為目標


梁頌恆聲言「起底」是用作辨別警察身份,我倒想請教一下,憑名字、電話、身份證號碼、地址,甚至出生日期等,到底如何辨別一個人是否警察?這些個人資料可以顯示某人是警察嗎?梁頌恆的所謂理由,根本就是歪理!這名逃犯到今天仍然是死不悔改,仍然文過飾非、砌詞狡辯,若然梁頌恆太善忘而不記得自己的「手足」是如何將個人資料武器化的話,我在此花一些時間提提他。


反修例暴動期間,暴徒們常將「禍必及妻兒」放口邊,除了將之視為口號,暴徒們更付諸行動,多次圍攻紀律部隊宿舍和警察宿舍,在攻打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一役,暴徒就將「禍必及妻兒」噴在宿舍的圍牆上,而除了實體的攻擊,更有人同時將警察家屬「起底」,再將那些無辜的家屬資料放上互聯網供人閱覽。結果有警察家屬被電話騷擾,甚至有人利用「起底」資料借錢等。


美國代理人更可恨


再問梁頌恆一句,上述例子算是「禍必及妻兒」的一種嗎?你們口中的所謂民主,就是要將無辜者都牽扯在內,從而達成一己政治目的嗎?


梁頌恆信口雌黃固然可恨,不過本人就認為,找他作回應的美國代理人肯定更可恨。這些危言聳聽的言論,任何正常的媒體都不應引用,偏偏美國代理人媒體樂此不疲,繼續找一些毫無公信力的人公開詆毀特區政府,這些美國代理人的行為,到底是否有違本港法例;類似偏頗的言論,又是否應該繼續在香港存在,實在值得社會深思。


原圖:梁頌恆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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