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侵害自由爭民主
靠侵害自由爭民主

也不知第幾次寫類似的題目,執筆之時不禁暗忖:「唔好再阻住官員落區得唔得呀?」

政改公布後,特首梁振英立刻聯同「政改三人組」到美孚宣傳政改,激進示威者聞風而至,包圍活動場地並不斷高喊口號;從傳媒拍攝的片段所見,部份示威者反覆以極為不雅的用語去侮辱高官、活動參加者和警員。

示威者沒資格稱民主派

特首梁振英今午發表網誌,稱留意到有批貌似學生的年輕人,不斷在會場旁邊豎中指、講粗口,以極粗鄙的粗口和聲浪代替道理,質疑這些不文明、只求發洩的人,根本稱不上民主派。

類似形式的示威,近年已經見怪不怪,說是「踩場」文化亦絕不為過。香港示威者對「踩場」樂此不疲,只要目標人物出現,示威就變得理所當然,哪管是莊嚴是畢業禮、喜氣洋洋的開幕禮、讓參加者翹首以待的頒獎禮、溫馨感人的慈善活動,總之只要可「表達意見」就隨時可以「踩」之。

「踩場」文化蔓延

不是說示威有甚麼問題,但追擊式和「踩場式」卻肯定值得商椎。讓我們先重溫一下法國著名思想家伏爾泰的名言「我並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民主的前提,是「尊重別人表達的自由和權利」,這並非甚麼艱澀難明的道理,偏偏今天很大部份聲稱支持自由民主的示威者卻不以為然。梁振英落區宣傳政改,呼籲市民支持政府方案,大家請捫心自問,他有錯嗎?示威者又有甚麼權利去剝削梁振英表達意見的權利?

示威者靠侵犯自由爭民主?

好,就當梁振英身為公職人員,發表意見的權利有所限制(雖然筆者不認同在此情況下適用),那麼支持通過政改方案的市民,亦總有向政府官員表示支持的權利吧?不斷騷擾活動進行、反覆大聲以粗言穢語辱罵在場官員,肯定是侵犯別人表達支持政改自由的一種吧?

爭取民主,目的不外乎讓自由得到保障。民主,永遠只是手段,絕非目標;為表達自己的政治訴求,本末倒置用侵犯別人自由的手法去爭取民主,對民主而言乃一大諷刺,亦令人不齒。

原圖: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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