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評則鳴】拜登視高最法院為政治場地 為選票公然干預司法獨立
【筆評則鳴】拜登視高最法院為政治場地 為選票公然干預司法獨立

美國實行所謂的「三權分立」,理論上法院可以行使獨立審判權而不受政治干預;然而,美國政府及政客,內心到底視法院是一樣什麼東西?從近日美國有關「墮胎權」的爭議,大家可以看到,美國政客,包括總統拜登,根本全不尊重司法獨立,因為政治理由和選票,拜登政府視法院的尊嚴如無物,這個超級大國到底有多墮落,實在可見一斑。

最高法院討論外洩

事緣,近日有美國媒體引述外洩文件報道,美國最高法院的多數大法官,在法官意見草案中表明,有意推翻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1973年「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中確立的美國墮胎合法化判決,意味墮胎在美國有可能不再必然合法。值得一提的,這只是意見草案,仍未是正式的判決。

消息曝光後,美國總統拜登隨即猛烈抨擊最高法院,批評如果最高法院決定推翻墮胎的憲法權利,這將為其他隱私權被推翻開創先例,包括使用避孕藥和同性戀婚姻的權利等等。而更過分的是,拜登隨即將事件跟選舉和政治拉上關係,誓言要努力讓國會通過立法,將墮胎權訂為法律,並促請選民在11月8日的國會選舉投票予支持墮胎權候選人。簡單而言,即拜登所屬的民主黨和該黨認可的候選人。

美國政客蔑視法院

先旨聲明,筆者無意評論墮胎權的問題,畢竟此屬美國內部事務,跟筆者沒有半點關係,故此不欲在此討論有關議題,以免分散焦點。筆者認為,上述事件帶出一項非常值得關注的現象,就是美國政客由始至終都視美國最高法院為政治角力場,拜登本人如是,美國大部分政客亦如是。司法獨立、尊重法院等原則,在美國政客眼中只是口號,一旦涉及自身選票利益,這些不刊之論都會被拋棄。

為何筆者有此想法?首先,拜登將法院判決和選舉拉上關係,本身就是高度政治化表現:呼籲投票予支持墮胎的候選人,背後理念是什麼?就是拜登認為,政治可以干預司法、政治可以干預判決,司法獨立在選舉面前都要「下跪」,這既曲解西式民主理論,同時亦凸顯,拜登認定司法判決是可以干預的範疇,有需要時就需要干預。

第二點,老實說,單是批評拜登亦不公道,事實上即使是其政治對手共和黨,其實長久以來都視美國最高法院為政治角力場,對於委任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權力,共和黨更是視之為珍寶。共和黨人深深知道,最高法院法官的往績及立場,已經決定了其未來的司法決定,這亦解釋了為何坊間一直有質疑,美國最高法院的判決結果其實十分易預測,幾乎未開審已知結果。

共和黨政客一丘之貉

為了把持最高法院的提名權,參議院共和黨人在提名大法官一事上亦不惜「今日的我,打倒昨日的我」。2016年,屬保守派的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斯卡利亞離世,時任總統奧巴馬欲提名一位法官填補,但在參議院遭到共和黨阻撓,結果有關任命一直拖到接任的特朗普上任,才由他提名的保守派法官戈薩奇接任。

及至2020年,最高法院大法官又出現空缺,當時已經是特朗普任期末段,但他仍然堅持提名巴雷特,一名立場非常保守的法官接任。結果由於共和黨在參議員佔多數,有關提名亦獲得通過!大家是否見到共和黨的前後不一呢?沒所謂了,反正為了達到政治目的,美國政客一向都不擇手段,前後矛盾又如何?

法院在美國被視為政治工具

從上述例子可以看到,在美國政客眼中,法院到底是什麼一回事。說得冠冕堂皇,就是要彰顯民意,但事實上,在美國政客眼中,法院和法官都只是工具,一個可以任意被政治操弄的工具。說到這裡,本人又想請讀者們思考一點:如果香港終審法院在尚未作出判決前,幾位法官的討論內容不知何故外洩,香港特首隨即公開抨擊,甚至作出一些政治動員,疑似想向法院施壓,大家認為一些西方政客和媒體會有什麼反應呢?會否又再大肆宣揚香港司法獨立已死、政府政治干預法院判決等等?

美國號稱自己「三權分立」,有司法獨立,但誠然,看到美國今天的情況,筆者真心不認為美國的司法獨立程度會比香港更好。香港回歸以來都從未出現特首公然干預法院的情況,正因為有《基本法》的保障,所以:今日不會,以後亦都不會。


原圖: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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