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文章】中國對外反制越來越成熟 「見招拆招」應對美國制裁
【獨家文章】中國對外反制越來越成熟 「見招拆招」應對美國制裁

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濫用制裁與長臂管轄,令中國企業深受其害。為了維護企業的正當權益,中國從單一、被動應對逐步走向法治化、精準化應對。


不久前,美國以參與伊朗石油交易為由,將中國5家石化企業列入「特別指定國民清單」(SDN清單)制裁。據專家介紹,一個企業或個人被列入「SDN清單」之後,其位於美國境內、進入美國境內,或由美國人佔有、控制的財產和財產權益會被凍結;美國人不得與其進行交易;同時,如果一個或多個被封鎖主體直接或間接、單獨或合計擁有某一實體50%及以上權益,該實體即使沒有被單獨列名,也會被視為受封鎖對象。此外,美國制裁還通過美元清算、美國金融機構、美國技術和服務,以及次級制裁風險,將源自美國國內法和行政命令的單邊制裁措施,延伸適用於非美國主體之間、發生在美國境外的交易。


美國這種缺乏聯合國授權和國際法依據的單邊制裁,當然對中國企業非常不公平。但美國以強權將中國企業列入「SDN清單」制裁,卻會給有關企業帶來災難性的損失。為了維護中國5家石化企業的合法權益,商務部發布2026年第21號公告,公布了關於美國對5家中國企業實施涉伊朗石油制裁措施的阻斷禁令:不得承認、不得執行、不得遵守美國的制裁措施。違反禁令的企業要承擔法律後果。這是《阻斷外國法律與措施不當域外適用辦法》自2021年1月實施以來,我國首次正式啟用該規則並發布禁令。


筆者相信,這種禁令還會陸續而來。這說明中國已經開始以法治手段處理美國等西方國家對中國企業所實施的無端制裁或長臂管轄。近年來,中國加快推進涉外法治建設,陸續頒布反制法律與法規,包括《不可靠實體清單規定》(2020年9月19日)、《阻斷外國法律與措施不當域外適用辦法》(2021年1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2021年6月10日)、《國務院關於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的規定》(2026年4月7日)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不當域外管轄條例》(2026年4月7日)。可以說,中國已經建立了以《反外國制裁法》為核心,多部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協同配套體系,形成了涵蓋調查識別、反制執行、民事救濟、豁免調整等全流程的法律工具箱。基本實現了反制裁、反干預、反長臂管轄的有法可依和有章可循,再加上稀土與關鍵礦產出口管制、關鍵技術出口限制和外商投資安全審查,已經建立起全方位保護中國利益的組合拳。


中國出台一系列反制法律法規,是立足國家發展全域與國際公平正義,著眼於維護自身發展環境、推動全球治理體系變革的長遠考量,是一種兼具底線思維與大局意識的成熟戰略選擇,這也為世界其他國家依法應對美國等西方國家的強權霸凌樹立了典範。


圖片來源:央視片段截圖、中國商務部網站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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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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