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波疫情持續嚴峻,今日本港新增8,798宗確診,再創紀錄新高。港府今日刊憲,宣布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緊急法》)權力,豁免某些人士或項目的相關許可、註冊及申請等法定要求,以便當局有需要時更靈活迅速地善用內地的支援及資源。簡單而言,目的是要訂立法律框架,為內地醫護來港協助緊急救治病人、輔助各種抗疫工作而「鋪路」。但為何港府要動用到《緊急法》?
疫情極嚴峻 符合動用《緊急法》條件
《緊急法》賦予政府相當大權力,可訂立任何認為合乎公眾利益的規例,無需再經過立法會審議通過;但與此同時,僅限於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均認同屬緊急情況或危害公安的情況時,才能動用《緊急法》。港府在2019年反修例暴亂期間,就曾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
從法理層面來說,當前疫情形勢危急,遠超政府可控範圍,確診個案屢創新高,仍未見有受控跡象;根據港大醫學院團隊分析,本港疫情或於三月初到達高峰。單日確診可能高達18.3萬宗。面對確診個案或將幾何式爆發,以香港現時的醫療系統、抗疫人力資源等,恐怕將難以應付,無疑是屬於《緊急法》下緊急及危害公眾安全的情況。
本地醫療瀕爆煲 須內地醫護協助
目前醫療系統每天超負荷運作,公院人手及病牀不足,加上累逾800名醫管局員工染疫,人手更見緊張。醫管局主席范鴻齡早前才公開呼籲,冀中央可派醫護來港協助抗疫,足見情況有多嚴峻。加上,中央援建香港的四處方艙醫院,全面投入使用後預計將提供14,000至17,000個隔離單位,這些設施也需要額外醫護人手。唯一且最有效快速的解決方法,就是依靠內地專業醫療隊來港協助。這次港府運用《緊急法》,以特事特辦的方式,暫時將現行法例的阻礙清除,為內地醫護援港提供法律基礎。
港府如今動用《緊急法》訂立新規例,目的是先做好準備,倘若疫情惡化,急需內地醫護團隊協助,也可以及時來港協助。至於坊間提出的憂慮,如假設不幸出現醫療事故,病人如何問責或追究待問題,相信落實內地醫護來港緊急執業時,政府會再向公眾交代進一步詳情。過去內地派往香港的醫療團隊,成員都有豐富抗疫經驗,甚至曾馳援內地多個爆疫省市,戰績相當彪炳,內地醫護人員水平及質素無容置疑,大家無須杞人憂天。
習近平總書記早前就支援香港抗疫工作提出重要指示,要求港府「以把盡快穩控疫情作為當前壓倒一切的任務,動員一切可以動員的力量和資源,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當前港府果斷運用《緊急法》權力,顯示出全力抗疫的魄力,但這一樣並不足夠,當前由病毒檢測、隔離確診患者、甚至醫療方面,仍有不少可「補漏拾遺」之處。當局必須在各個抗疫環節做得更好,緩解市民憂慮不安,以及回應中央不遺餘力的援港措施。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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