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評則鳴】全民強制檢測 非不能也、實不為也
【筆評則鳴】全民強制檢測 非不能也、實不為也

香港新冠疫苗非常嚴峻,今日確診個案超過六百宗,單是近三日,確診人數已經超過1,200人,加上日前已經公布,疫情開始在公營醫療系列中的醫護人員間出現,疫情用「失控」去形容亦不為過。事到如今,香港到底是否還有出路呢?答案是肯定的,但提前是特區政府須下定決心,推出幾項以往一直拒絕推行的措施,香港的疫情才可以在短期內受控,包括:全民強制檢測、實名制兼有追蹤功能的安心出行及全民強制接種疫苗。

「全民強制」和「禁足」非雙生兒

首先,關於全民強制檢測,政府一直稱必須配合「禁足」令才可以做到。但事實並不是如此,早前已經有資深傳媒人「踢爆」,內地好多大城市做全民檢測、排查,都不必「禁足」,筆者在此拾人牙慧,重提一次。

其實北京、上海、廣州和深圳都有類似經驗。1月7日清晨,深圳人被一則「深圳發現2例陽性感染者」的消息驚擾,深圳第一時間向公眾通報情況,宣佈八項疫情管控措施,包括往返深圳人員管理、交通出行防控、嚴控聚集性活動、強化重點場所防控、配合核酸檢測、共築免疫屏障及個人防護等方面,涵蓋了疫情防控的整個過程。

在一輪輪核酸檢測、一戶戶調查走訪、一次次志願服務下,及至1月25日,深圳全域均為重回「低風險區域」。深圳2,000萬人口,沒有全城「禁足」,仍然可以做到。說到底,全民檢測在香港並不是不能做,也不是做不到,只是有否決心去做的問題。

社會要的是「強制檢測」

政府另一個不推行全民強檢的理據,是指2020年都曾經推行全港性的社區檢測計劃,但成效不彰,只有170多萬人參加,進行了1,783,232次檢測,而找到的陽性個案僅為45宗,故認為現時「圍封強檢」或者強制檢測的成效大得多云云。衞生署署長林文健,近日回應有關提問時,都維持相同說法。

恕筆者直言,以上說法,根本就是轉移視線、斷章取義。2020年的「普及社區檢測計劃」,說的是「自願檢測」,而現在社會要求的,是「全民強制檢測」,拒絕檢測,就要承擔法律後果,兩者根本就不能相提並論。

再者,2020年香港並沒有傳播力極高的OMICRON變種病毒,但今日OMICRON已經在香港瘋狂肆虐,2020年的情況,又點可以跟今天香港面對的問題直接比較?

抗疫程式必須具追蹤功能

至於安心出行實名制兼加上追蹤功能方面,其實本人在去年12月主持一系列立法會候選人的論壇節目時,不同的候選人對此都已經有共識,有關倡議在社會上已經醞釀好多個月,政府一直拒絕推行的理由,到底是什麼?

今日有傳媒報道訪問新冠病毒「個案追蹤辦公室」的職員,對方承認,現時的追蹤方式跟不追不上病毒的擴散速度,更舉例指一名確診者平均牽涉30至40名接觸者,以每日300宗個案計算,意味等同一日要追蹤9,000人,工作量非常龐大。

大家不要忘記,今日香港確診個案已經去到600宗以上,單是今日的需要追蹤人數,可能已經去到18,000人,「追蹤辦」現時總人手只有400多人,大部分來自多支紀律部隊,試問一句:如何做?社會怎可以把追蹤責任,全壓落一班盡心盡力的「追蹤辦」人員身上?老實說,要靠查「八達通」和「信用卡」紀錄,甚至要看「天眼」和CCTV去尋人,追蹤工作怎會有效率?

強制全民接種疫苗刻不容緩

至於第三項措施,就是要立刻立法強制全民接種新冠疫苗。近日的嚴重個案,都是沒有接種疫苗的長者,眾所周知,接種疫苗,可以大大減低重症和死亡機會,但這一點,已可知道問題有多迫切和嚴重。

重症個案,除了會令危害病人生命安全外,亦會大大增加公營醫療系統負擔,大家千萬不要忘記,除了新冠病毒外,這世界仍有其他嚴重疾病,需要用到加護病房,其他疾病,絕不會因為新冠病毒肆虐而停下來。

說到底,今日香港疫情已經失控,政府再沒理由因為要關注小部分漠視公眾利益者的感受,而不推出雷厲風行的抗疫措施。以上三項措施,根本不是做不做到的問題,關鍵是有否下定決心去做。謹希望政府可以從善如流,必要時向中央政府求援,保障香港市民健康。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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