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筆錚錚】不如學學「美國標準」?
【鐵筆錚錚】不如學學「美國標準」?

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日前發表所謂「年度報告」,其中又針對香港問題,批評「一國兩制」框架「已被拆毀」,港人的「人權和自由受嚴重破壞」;報告還宣稱,香港的政局動盪源於港府和中央北京「拒絕回應合理訴求」,包括「制止和調查警方暴力,拘捕民主派人士,阻撓記者採訪報道」云云。先不談該報告再次粗暴干涉香港事務、中國內政,大家認為,報告內容是否更適用於描述「美國現狀」呢?


美國國會暴動之後,連日來我們都在看,美國是如何用另一種標準,向世人示範何為美式民主、美式執法,以及美式新聞自由。


美式新聞自由


據報美國之音一名白宮女記者,近日就因為在國會暴動一事上,大聲追問美國國務卿蓬佩奧「敏感問題」,事後即被管理層斥責「無禮」兼調職。大家又知不知,美國之音乃是由美國政府對外設立和資助的新聞機構,原來在美國,記者對自己老闆只要是「無禮」,已是要受到懲處的。相比之下,筆者最想知,同樣拿公帑的香港電台,如今有無覺得身處香港其實好自由、好幸福?


除了美國之音女記者的遭遇外,據聞還有《華盛頓郵報》的女記者,因為在國會外報道示威衝突,卻被警方以違反宵禁令為由,將其與部分示威者一同拘捕;另一英國《獨立報》的記者,形容自己在暴動現場採訪時,是首次在美國不敢承認自己是記者,因為既可能被暴徒攻擊,又可能被警察拘捕。筆者又想請問總說要「捍衛新聞自由」的香港記協,對此有何評價?


參與暴動 公司即炒


其實,精彩事例罄竹難書。例如美國聯邦調查局(FBI)會公布非法闖入國會人士的照片,呼籲公眾「爆料篤灰」協助辨認,而部分企業得知有自己員工參與衝擊國會後,會隨即炒人,連紐約市長白思豪都強調,一旦有任何紐約市公務員被證明攻擊美國政府,這些人將被解僱。除此之外,據聞有份參與衝擊美國國會的組織及人士持有的眾籌平台,已被Pay Pal全部封鎖;被指不斷有帖文煽動暴力的社交媒體Parler,也被要求下架…


既然美國一次過示範了人權、執法、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的「標準」,筆者請問攬炒派和外國政客,香港該不該學呢?外國勢力要插手香港事務,要借香港打中國,總離不開污衊「一國兩制已死」、「香港人權、自由被破壞」等等,坦白說,筆者有時會認為,與其跟政客爭論道理,不如乾脆「多角度」參照美國標準吧!


圖片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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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 +85295****77
    +85295****77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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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_mouth:
    • +85293****26
      +85293****26
      3年前
      0 回應 檢舉
      點解唔見香港的爛鬼記協跳出來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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