攬炒派議員又「雙重標準」
攬炒派議員又「雙重標準」

政府要求新入職公務員須宣誓或作出聲明擁護《基本法》同效忠特區,本來係一件十分平常嘅事,不過攬炒派政客又借機大造文章,仲發起所謂民間聯合聲明,要求政府撤回決定,批評港府令公務員「自我噤聲」;原來新要求會令公務員「自我噤聲」?咁囍雨想問下攬炒派,尤其係之前報名參選時簽署咗確認書嘅議員,係咪都有「自我噤聲」呢?


批評宣誓 自己又簽確認書


根據傳媒報道,立法會議員毛孟靜批評政府強推宣誓,表明絕不接受港府「為所欲為」、強加「白色恐怖」;而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就稱,要求公務員宣誓係政治操作,令公務員無法為自己發聲云云。囍雨好奇,如果公務員宣誓或聲明係不可接受嘅「為何欲為」要求,會令人「自我噤聲」,咁毛孟靜、許智峯自己參選立法會果時,做乜又願意簽有類似要求嘅確認書?


公務員宣誓或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等,其實同參選立法會議員要簽署確認書,要求都幾近似,囍雨睇返新聞,毛孟靜今年7月報名參選立法會時,據報係有簽署確認書嘅;至於許智峯,當時報名參選,傳媒報道更指佢「表示會簽署確認書,以反映將務實的態度進入議會」,囍雨想問下,點解佢哋要接受一個可能會令人「自我噤聲」嘅要求?自己反對公務員宣誓,自己又簽確認書,為什麼?


其中當中原因,好簡單,反對公務員宣誓好,甚至鼓吹公務員「唔簽」都好,所影響嘅都係公務員份工啫;至於攬炒派自己,為咗每月十萬元嘅薪酬,同埋每年最少200幾萬嘅辦事處開支津貼,梗係會簽確認書啦!攬炒派最叻就係攬炒香港同其他人,但永遠唔會攬炒自己,呢件事絕對能夠再次反映佢哋嘅「雙重標準」!


沒有腰骨的政客


坦白講,如果接受唔到宣誓以至確認書等等,最言行一致嘅回應方式,就係唔好宣誓或者唔簽確認書,但某啲攬炒派「講一套,做一套」,好明顯會俾到人「無腰骨」嘅感覺,情況如同佢哋一邊批評立法會延任一年「唔合憲」,但一邊又要「留低」一樣。如果攬炒派政客真係咁有「原則」,囍雨建議攬炒派政客以後參選唔好簽確認書,如果有得選,選到都唔好喺立法會宣誓,但佢哋做得到咩? 


原圖:rtk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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