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筆錚錚】設特別法庭 刻不容緩!
【鐵筆錚錚】設特別法庭 刻不容緩!

黑暴行動持續逾半年,警方共拘捕6022人,但至今只有900多人被檢控。面對龐大的積壓案件,坊間早有有不少聲音提出,要求政府仿傚外國成立特別法庭,加快審理黑暴被捕者的案件。日前,立法會議員謝偉俊、退休法官黃汝榮亦有提出相似的建議,並對法庭積壓大量黑暴案件感憂慮。但反觀政府部門以至司法機構,卻遲遲未有動作,究竟是何因由呢?無奈之餘,筆者非常贊同坊間的一句講法:有時,遲來的公義其實就等於沒有公義!


拖得越長 越不利檢控


身為律師的謝偉俊對媒體直言,黑暴個案涉大量認人問題,而多數示威者都是蒙面,以及大部分被告同時被控多宗控罪,令審訊難度提高和所需的時間較長,若不採取特別措施,案件可能排隊排到「2047年都未審完」;而黃汝榮依經驗指出,本港法庭目前已有一連串案件累積,加上暴力事件持續,法庭需要處理大量時間處理,但他強調案件拖延得越長,對被捕人就越有利,因為無論人證、物證都可能因為時間流逝變得模糊甚至湮滅,而遭到被告代表律師的質疑,對檢控工作非常不利。


黑暴影響社區罪案攀升


筆者在此必須請大家認清一點,當眼下不能有效止暴制亂時,黑暴運動的「併發症」就是令社區罪案不斷攀升。大家都眼見近期社會已不斷有盜竊、性侵、搶劫等罪案發生,為何會如此?不就是有人受黑暴影響,錯誤以為違法代價低,甚至是「無代價」,於是心存僥倖、鋌而走險!


香港人常常說重視法治,沒有錯!好在有警隊,天天防範暴徒破壞之餘,依然十分高效的處理社區罪案。但政府部門、司法機構,又有無作出同樣高效的配合,來打擊犯案呢?客觀效果就是,警察不斷在前線堅守執法,拘捕涉嫌違法者,但如何審如何判,如何將有罪者繩之以法,卻一拖再拖。如此下去,還會有人敬畏法治、尊重法治嗎?筆者不止一次強調,止暴制亂不是警察「一個人的事」,能不能請政府、司法機構在香港動盪之時,拿出點作為呢!還是那句話,如果香港重回當年法治不彰的年代,誰最得益?當然是不法之徒!


原圖:中評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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