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行無常】與暴徒同行 美國「始終如一」
【諸行無常】與暴徒同行 美國「始終如一」

美國政客反中亂港,一向「善於」利用各種時間節點。昨天(10/12)是「國際人權日」,美國駐港總領事史墨客(Hanscom Smith)自然不放過這個拿「人權」大造文章的機會,投書報章、宣揚「美對港自治與人權支持始終如一」,字裡行間彷如「人權救世主」,站在道德高地上對香港指手畫腳。外交部駐港公署隨即駁斥,指美方不是對人權承諾始終如一,而是「對人權問題的雙重標準始終如一,是假借人權干涉別國內政始終如一」。筆者認為,這一評價直指美國政客的本質;筆者還想加上一句:美方為謀自身利益,說一套做一套始終如一!

 

利用一切機會攻訐中央、港府

 

對於史墨客這篇文章,筆者看到「萬變不離其宗」的一點,就是假借人權問題抹黑中國政府、攻訐港府,然後講到好像香港過去、現在以至將來的人權、成就、地位都是多得有美國。例如史墨客稱香港人的基本自由正「日益承受威脅」,「美國對香港自治與人權的支持始終如一、不分黨派,並持續至今」;1992年的香港政策法「是美國與香港之間建立成功關係的基礎」、「是中國大陸的模範,亦是整個印太地區的榜樣」;而《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就體現美國「對北京侵蝕香港自治情况日益關注」云云。既然美國政客如此道貌岸然地宣揚普世價值,筆者倒是有幾條最基本的是非題要請教一下。

 

請政客回答:誰在威脅人權?

 

被政客奉為圭臬的《世界人權宣言》,第三條寫明「人人有權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請問史墨客,在馬鞍山被點火焚燒的中年男子、在上水被磚塊擊殺的七旬老伯、在觀塘被從後割頸的警察,是誰剝奪他們的人身安全以至生命?《宣言》第五條:「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殘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罰」,筆者再請問,過去數月,一個個因為反對黑暴而被暴徒殘酷圍毆「私了」的市民,美國政客可有為他們出過一句聲、譴責過暴徒半句?《宣言》說人人有權工作、有權受教育、有權要求一種社會和國際秩序......大家都應該質問,當暴徒打砸搶燒、發動「三罷」、佔據大學搞暴動、搞恐襲時,可有理會過其他市民渴望正常返工返學、出入自由和安穩生活的基本權利?怎不見美國政客說「港人基本自由正日益承受黑暴威脅」?

 

筆者想說,有些政客可以為一己私利、野心顛倒黑白,但真心愛香港的市民必須明辨是非、看清真相;對於諸如史墨客之流頻頻借「人權、民主」插手香港事務以至中國內政時,誠如外交公署所言,請先自己照照鏡、反躬自省一下。筆者在想,若是有朝一日美國有人暴動、打砸搶燒,大家記得提醒這些政客「這是亮麗風景線」,然後再做到「與暴徒同行始終如一」。


原圖:文匯報、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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