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襲講師反被懲罰?
遭襲講師反被懲罰?

如今的香港彷彿回到野蠻時代,暴力示威者蠻不講理,只要立場不同、一言不合,就用一切暴力手段令對方噤聲,而這股歪風亦蔓延至校園內,日前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因接受傳媒訪問時,提出應以暴動罪重判示威者的言論,就引來大批學生不滿及圍攻,並將他包圍辱罵近五小時,但事後校方不但沒有讉責學生暴行,反而將陳偉強暫時停職。筆者想問一句,當學生犯錯時,為何校方沒有直斥其非,反過來懲罰受害講師呢?這是甚麼教學理念?校方是否要背棄教師專業,繼續縱容學生作惡,任由暴力堂而皇之地入侵校園?


學院拒絕警察入校


前日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上課時,被大批學生包圍及以粗口辱罵,更多次被推跌在地、又用鐳射筆照射他,最終他被「禁錮」近五小時,其間他嘗試報警救助亦被學生阻止,即使有人代為報警,學院卻拒絕讓警察進入校內。事後,據報學院院長梁德榮曾向傳媒表示,將暫停陳偉強於本學期教學職務,更揚言「學生當日無做出暴力行為。」希望他能向學生道歉云云。陳偉強則回應指,校方只暫停昨日及今日的教學職務,但表明不會道歉,對校方不追究學生「非法禁錮」感失望。簡單而言,就是校方要包庇學生到底,變相鼓勵暴力在校園內滋長,更顛倒是非,要求受襲者道歉,簡直荒謬至極。


以暴力令人滅聲


筆者實在不明白,為何校方不是對施襲學生進行紀律處分,反而要處分遇襲教師呢?這樣根本就是助紂為虐,強逼教師認同學生、向暴力屈服,但到底這位講師做錯了什麼呢?首先他只是在校外場合發表個人意見,有關言論根本與教學及學生無關,而且他提出重判暴力示威者的言論,是法治問題甚於政治問題,但學生容不下任何對暴徒「不利」聲音,以暴力令對方「滅聲」,請問香港現在還有言論自由嗎?為何發表個人意見,就會成為被襲的理由呢?更不堪的是校方是非不分,拒絕警方介入事件,縱容暴力學生在校內橫行霸道,對待他們如「老闆」般,凡事言聽計從,以此推斷,恐怕這位「得罪」學生的講師,將來續約時會有一定困難,甚至會因為政見問題而令教席不保!


最近中學及大學校園內屢次發生暴力事件,問題就是源於校方對學生放縱和包庇,不但沒有斥責他們的不當行為,更不時屈服在暴力之下,答應學生的「訴求」,早前就有大批浸會大學學生,因不滿校內保安未有「阻止警方執法」,包圍並強行進入保安室內叫囂搗亂,最終逼使保安公司將涉事職員調職並發出警告,浸大校方亦發聲明指警方不能隨意進入校園,才能平息事件。正是這種姑息養奸的態度,令學生變得有恃無恐,只要看不順眼就動粗,將暴力視作解決問題的唯一方法。事到如今,教育界必須正視有關問題,嚴肅處理行為不當的學生,讉責一切暴力,阻止暴戾學生繼續一錯再錯!


原圖: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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