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Case無Case 曾健成郭卓堅都唔識分?
有Case無Case 曾健成郭卓堅都唔識分?

以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為首嘅盲反派政客同「長洲覆核王」郭卓堅,為咗抽政治水,近年不斷抽住擺明「無Case」嘅UGL事件嚟攻訐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而向來「精甩尾」嘅林卓廷,明明自己籌咗一筆錢用嚟炒作UGL事件,但就「推」咗過氣政客曾健成出嚟就UGL事件提出司法覆核,有關覆核(連同郭卓堅提出嘅覆)今日有結果,就係高等法院裁定唔受理二人嘅覆核申請,原因係申請人無合理爭辯之處,亦無勝算,法官仲講明申請人嘅理據未能顯示律政司有違憲。廣男留意到,曾健成(人稱「阿牛」)前排去高院果時,好似都仲係「唔知頭唔知路」,喺度散播不實言論;而郭卓堅呢,仲喺度質疑梁振英係咪有「利益衝突」。喺呢度,就等廣男同大家重溫下事件,話俾佢哋聽點解呢單嘢完全無Case啦!


關沙中線咩事?


喺廣男講UGL事件前,首先要講講好似「乜都唔知」嘅「阿牛」,佢早前喺開庭前仲將UGL同沙中線拉上關係,可能因為UGL同有承接沙中線嘅禮頓公司同屬一間母公司啦;但係呢,梁振英喺2011年12月同UGL簽訂離職協議,有關協議喺2013年12月已結束,而持有禮頓公司嘅CIMIC喺2016年11月先收購UGL並成為主要股東;換句話說,喺梁振英同UGL協議到期時,梁振英同有承接沙中線嘅禮頓都無交集過,沙中線關梁振英咩事?「阿牛」連事實都不顧,或者連事實都唔清楚,就當眾玩老,係佢自己要咁做,定係有人喺背後教路,叫佢「屈得就屈」?


廉署、審貪會已澄梁振英清白


更加根本嘅問題,係曾健成之前表示希望由法庭裁定「不起訴梁振英的決定是否恰當」,呢樣嘢更反映佢真係「唔知咩事」;梁振英同UGL嘅離職協議,係各方包括當時戴德梁行嘅董事會都知情嘅離職協議,而且喺協議中扮演重要角色,就算係率先報道事件嘅澳洲傳媒,亦主動澄清咗協議為各方知情,並收回對梁振英嘅指控,可見協議根本就無產生利益衝突。而同樣重要嘅係,喺英國,就有不同執法機構包括金融行為監管局(FCA)、嚴重詐騙調查局(SFO)以及打擊犯罪調查局(NCA)都先後表明唔會有所行動、唔會調查UGL事件。


香港方面呢,就有廉署經過四年調查,「翻遍每一塊石頭」先決定Close File,呢個決定亦有極具權威性、成員包括各界專業人士嘅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作出審查。一個各方知悉、同意嘅離職協議,一個經英國、香港執法部門表示唔會再調查嘅事件,大家真係問下「阿牛」甚至郭卓堅,唔好講咩觀感或者政見,佢哋有咩證據證明到已經被廉署還清白嘅梁振英有罪嫌呢?如果得把口講,咁呢啲好明顯係「因人入罪」甚至係「有罪假定」!


林卓廷做「大台」


廣男仲留意到,之前林卓廷陪同曾健成出嚟嘅時候,仲向外聲稱睇到呢件事有「好充分嘅證據提出檢控」、質疑律政司司長云云;大家又要問下林卓廷,點解證據咁「充分」,但英國執法部門請你「食白果」呢?點解廉署會Close file呢?難道林卓廷喺廉署出身,連廉署都信唔過?仲有,如果證據咁充分,林卓廷做乜唔自己行出嚟提出司法覆核?係咪驚萬一官司輸咗要孭訟費,所以推個「過氣政客」出嚟頂?今日睇林卓廷等人嘅「天下為公」記者會,原來佢哋籌咗二百幾萬,轉眼間就俾佢哋用剩十幾萬,當中有大約60萬元係最近用嚟問兩個本地資深大律師攞法律意見,但記者問邊個佢哋「死都唔肯講」,仲話如果要有進一步行動例如提出私人刑事檢控,就要市民「重新支持」、眾籌法律開支;林卓廷等人嘅行動,原來就係不斷問市民攞錢,然後一路用啲錢做「政治騷」,林卓廷「計數」,真係永遠唔會死錯人!廣男亦非常好奇,係邊兩個資深大律司俾法律意見佢哋呢?問極都唔開名,係咪特登俾錢自己人賺呀?


原圖:rthk、文匯、視頻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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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笑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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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係呀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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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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