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黨「和平、合法、非暴力」?
民族黨「和平、合法、非暴力」?

「香港民族黨」畀政府以《社團條例》取締成為「非法社團」,「民族黨」日前向特首會同行政會議提出上訴,話保安局拒絕提供口頭解釋係「有違程序公義」等等,又鋪陳出唔同「理據」為自己「呼冤」,當中包括聲稱「民族黨」所有活動均是「和平、合法和非暴力」。廣男就認為,如果「民族黨」話自己有鼓吹暴力,但未真正用上暴力,或者仲講得通;但佢哋多次聲言要「武力建國」,如果仲想話自己係「和理非」,咁就有啲誤導成分喇!


要武力建國?


陳浩天曾經喺傳媒訪問入面聲稱自己無鼓吹暴力,亦從來冇涉及暴力,稱自己「十分和平」,但係根據警方文件,陳浩天唔止一次聲言要「武力建國」,包括話「即係對個政權呢,就應該要,即係用啲武力㗎嘞」、「若果要真係流血先至能夠得到自由嘅話,或者令到香港繼續保存落去嘅話,咁無辦法就要流血」以及「如果佢(政權)唔肯傾嘅,咪用下其他方法,可能要用拳頭或者用磚頭,再勁啲,咁打到佢肯傾為止」等等。呢啲叫「非暴力」,唔好玩我啦!


所以嚴格嚟講,陳浩天或者已經被取締嘅「民族黨」,唔係所有活動都係「非暴力」,而係佢哋有喺活動入面鼓吹暴力,只不過未將暴力主張實行起嚟、搞到有流血事件啫!大家千祈唔好以為講下啫,冇乜問題,陳浩天之前可以話用暴力,可能佢哋會搞「二次旺角暴動」都唔出奇,如果警方而家唔做嘢,等佢哋真係搞到有流血事件,恐怕已經太遲喇!


陳浩天有權上訴 但改變不了一國兩制事實


基於程序公義,廣男認同陳浩天絕對有權為「民族黨」上訴,但「民族黨」本身嘅要求係要「香港獨立」,而「香港獨立」肯肯定違反《基本法》,陳浩天向政府上訴,要求政府畀佢「攞正牌」顛覆政府,廣男就唔係好明呢個到底係咩邏輯嚟喇!仲有,到底陳浩天聲言要用武力、流血手段爭取訴求,當中又會唔會係違反咗香港其他法律呢?廣男認為非常值得研究!


原圖:Takung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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