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活躍、零搜尋,所以違法都唔使取締?
不活躍、零搜尋,所以違法都唔使取締?

假設有一個違法組織,近年已經沉寂唔少,喺現實世界同網上都已經不算活躍,咁當政府同執法部門有足夠證據嘅時候,大家認為需唔需要取締呢?相信絕大部份有少少常識嘅人都會反問:「兩者有咩關係?」係囉,兩者正正係無關係,偏偏囍雨近日睇網媒新聞,見到一篇報道話香港民族黨「沉寂逾1年突面臨取締」、「網上『零搜尋』多時」等等,一睇就知係質疑政府計劃取締民族黨係別有內情,但事實同道理又係唔係咁呢?


沉寂又如何?違法就要取締


講明先,囍雨唔係想質疑呢個網媒報道嘅真確性,的確,好似民族黨呢類受盡千夫所指、高舉違法主張嘅社團,一早就應該受到社會唾棄,佢嘅沉寂、佢嘅「零搜尋」,根本係意料之中,冇乜咁值得懷疑。囍雨認為值得商榷嘅係,政府去唔去取締一個違法組織,同呢個違法組織活唔活躍,其實真係冇直接關係,只要呢個組織/社團本質係違反香港法例,而政府研究過認為有足夠證據「做嘢」,咁就自己會去做架啦,關個社團活唔活躍乜嘢事先?


再者,香港係法治之區,政府要取締一個佢相係係違法嘅社團,前提就係搵到足夠證據同研究箇中法理依據,呢個網媒嘅報道都有講啦,有份跟進取締民族黨呢件事嘅助理社團主任,足足整理咗874頁嘅鐵證,證明民族黨「主張香港獨立」、「不惜運用武力達致目的」、「煽動仇恨及歧視內地人」,最終得出民族黨「危害國家安全」、「對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有害」、「危害他人權利和自由」嘅結論。


性質違法就應取締 這就是法治


老老實實,剩係整理上述呢堆資料同諮詢法律意見,相信亦已經用去特區政府唔少時間;所謂問題都係嗰個,就算民族黨近一年真係沉寂都好,只要佢性質係違反香港法律,咁都係應該取締架喎,到底有咩咁值得大驚小怪呢?真心想作出呢個報道嘅網媒清楚咁解答在下。


講到底,呢個網媒似乎都係想凸顯民族黨對香港已經冇威脅,亦都冇市場,特區政府呢一刻計劃取締佢,背後一定有不可告人嘅秘密等等。但係囍雨喺度想同大家講一句:一個違法社團,即使已經沉寂,亦絕對唔代表已經冇威脅,更加唔代表唔需要取締,只要呢個社團一日存在,佢就有可能繼續用盡不同方法去搞風搞雨,尤其係民族黨呢類講明「不惜運用武力」嘅社團,根本就係香港社會嘅一個計時炸彈,此時不取締,唔通真係要等佢壯大同活躍先去「做嘢」?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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