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等到「港獨」有嚴重武力威脅?
要等到「港獨」有嚴重武力威脅?

政府計劃取締社團「香港民族黨」,盲反派人士空群而出,不斷出聲為「民族黨」開脫,佢哋當中嘅法律界人士,除咗公民黨梁家傑不斷為「民族黨」搵借口之外,港大法律學者陳文敏日前都寫文力撐「民族黨」,話國家安全未必講緊成個國家,而武力威脅要「真實和嚴重」先得。對於陳文敏嘅歪理,廣男想問佢一句,係咪即係要流血或者「死咗人」,政府先可以做嘢呢?

 

武力威脅要真實和嚴重?

 

根據陳文敏嘅講法,過去有法院引用原則,指出國家安全必須係涉及整個國家和領土嘅安全,而武力威脅係真實同嚴重嘅;至於地方性嘅動亂並唔屬於國家安全嘅問題,仲話蘇格蘭等地方多年嚟都有人提出要獨立,但又何曾損害英、美等國嘅國家安全咁話。陳文敏所講嘅嘢,道理上係咪站得住陣腳呢?

 

對於陳文敏「似是而非」嘅道理,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就指出,喺法例層面而言,《社團條例》入面「公共安全」、「保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各詞嘅釋義,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適用喺香港嘅有關規定相同;而「國家安全」係指保衛中華人民共和國嘅領土完整及獨立自由。換句話講,今次「民族黨」之所以面臨被取締,完全係因為佢哋嘅行為唔單止係觸犯到《社團條例》,就算係盲反派非常「崇拜」嘅國際公約,其實一樣容不下「民族黨」破壞到「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嘅行為。

 

廣男之前睇新聞,睇到一年幾之前,喺英國就有一個新納粹團體因為喺社交媒體支持「罪犯」而被定性為恐怖主義組織而要被取締。呢個組織本身有冇暴力行為,廣男就唔清楚,但如果佢只係言論上支持暴力或者殺戮就要被取締,咁到底係英國「以言入罪」,定係陳文敏等政客嘅論述站唔住陣腳呢?廣男就覺得,如果話要等到一個人或者一個社團真係Action去用暴力或者武裝革命先可以用法律處理嘅話,咁就實在太遲喇!

 

「民族黨」只係地方性問題?

 

另一個值得留意嘅問題,就係廣男唔係好同意陳文敏所指,「地方性動亂」唔屬於國家安全嘅問題;再以「民族黨」為例,陳浩天用「民族黨」名義喺香港搞獨立之外,佢仲唔止一次到台灣出席「台獨」份子嘅活動,仲有個別活動係同其他反華勢力諸如「疆獨」等一齊,話要「包圍」中國云云。如果話呢啲只係「地方性動亂」,廣男覺得講得出呢番說話嘅人就算法律知識幾超卓都好,常識方面都一定有問題!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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