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碰不得」?
黃之鋒「碰不得」?

世界之大,可謂無奇不有,當一啲稀奇古怪嘅事不斷發生,大家就可能會開始「見慣不怪」;呢兩日,囍雨睇到一單新聞,話說黃之鋒舊年七一示威果時畀人包圍、襲擊,警方拉咗佢上車,據報因為佢有掙扎,所以警方唯有用手銬鎖住佢先。向來「大晒」、「惡慣」嘅黃之鋒,就入稟要求警方賠償畀佢,畀審裁官裁定敗訴,仲要畀訴費。問題嚟喇,如果個個畀警方扣留,都要警方賠償,咁警察係咪唔駛做嘢呢?


黃之鋒大晒?


以前如果有人畀警方扣留,大家都唔會特別去質疑警方,更遑論係要求警方賠償啦!黃之鋒呢個Case,佢話警方當時係屬於襲擊、非法禁錮,所以警方賠償,咁大家又要問下黃之鋒喇,當時嘅情況好似係黃之鋒畀人包圍緊喎,警方而家拉開佢、拘留住佢先,黃之鋒又話人哋錯要人賠錢;掉番轉,如果警方任由佢畀人襲擊、有危險,咁果時黃之鋒係咪又可以話警方「見死不救」、失職?所以囍雨成日都講,警方基本上點做,黃之鋒都係警方唔啱架啦,真係龍門任佢搬,佢玩晒啦!


呢件事亦都反映咗盲反派一貫嘅心態,就係佢哋係「大晒」、「惡晒」嘅,如果佢哋搞事、衝擊,呢啲係「公民權利」,警察都唔可以拉佢哋;如果警方、檢控部門有行動,咁佢哋就會話係「政治打壓」,而黃之鋒正正就係呢類人。好似佢幾年前煽動人衝擊政總東翼前地一樣,明明係犯法都講到自己冇錯咁,今次被拘留然後要警方賠償,其實道理都係一樣。


支持警方執法


所以呢,囍雨一定全力支持警方執法,如果覺得有需要扣留任何政客,咪扣留囉;如果警察唔維持秩序,咁要警方嚟做咩呢?囍雨記得以前睇黃之鋒向警察索償呢單新聞嘅時候,黃之鋒講過類似警察扣留佢令佢聲譽受損嘅說話;警方執法係天經地義嘅事,審裁官都已經判黃之鋒敗訴,好心黃之鋒尊重下法治,唔好下下都「妖魔化」警察或者政府先得架!無論黃之鋒係唔係良好市民,囍雨覺得警方都會一視同仁,好好保護佢囉。


原圖:Takung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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