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改諮詢報告終於出台,報告提到主流意見認同特首人選須愛國愛港,翌日竟立即引起個別政客及傳媒大造文章,令特首是否須愛國這個議題離奇地被再度炒起。
特首選舉有別於市長選舉
眾所周知,香港奉行一國兩制。在香港實行的特首普選,是一個特別行政區級別的選舉。雖然不是國家元首的選舉,但與世界一般城市的市長選舉,也還是有分別的。所以,對於有論者以「難道紐約市長的選舉,白宮也要訂出必須『愛美愛紐』的條件?」去反駁特首必須愛國愛港的論調,筆者認為是用錯了比較對象。
鑑於篇幅所限,本文僅以簡單概念慨述之。香港特區與中國的關係跟紐約市與美國的關係有所不同,在國家層面中的地位也有分別,把兩個城市的政制作直接對比未免有點牽強。就以在香港及紐約市通行的法律為例,香港實行的基本法是屬於憲制層面的法律,不少學者便曾撰文指基本法是中國憲法體系的一部分。相對而言,紐約市現行的法律無論是地方法律抑或州憲法均沒有如此地位,這正好說明了香港政治地位上的特殊性,難以與世界一般城市作比較。
在簡單了解香港的政治地位與外國城市不盡相同後,我們可以深思一下,外國市長為何不需保證「愛市愛國」,而未來的香港特首卻必須有愛國愛港的情操?筆者認為這主要是基於政治及選舉制度的不同。以美國為例,選舉市長並不需要聯邦政府任命,可視為市內的政務,因此市長毋須理會國家最高領導人的政治立場,只要能合法施政便可。然而,基本法對香港特首的提名權、選舉權以至任命權都有嚴格規定,特首當選後更需要中央政府任命,基本法有這樣的規定也是基於香港特區的特殊地位,這不單與美國的城市有分別,即使跟內地省市也截然不同。因此,若以外國的情況簡單地直接套用於香港本土的特殊環境,可算是張冠李戴、不切實際。
懷抱兩制也必須牢記一國
在懷抱「兩制」的同時,港人在情在理也必須牢記「一國」的原則。作為特區之首長,特首擁有的權力是龐大的,只有選出一個愛國愛港的特首,那麼一國兩制才不會被破壞。也只有這樣,才能確保香港可以保持繁榮。
究其實,香港真是一個奇怪的地方,只要你高喊一聲愛國,便往往被一部分人視為另類分子。真想問一句,特首不愛國,難道叛國才是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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