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筆錚錚】若然有違法 清算又如何?
【鐵筆錚錚】若然有違法 清算又如何?

多個盲反派團體日前舉辦所謂「抗擊威權政治」遊行,聲稱要支援「雙學三人」、「新界東北案十三名被告」以及被DQ的議員等,其中黃之鋒更表示面對「政權清算」,相信港人都不會放棄。筆者質疑,無論是「雙學三人」抑或其他盲反派人士,他們必須先講清楚,到底他們是因為違法而被「清算」,還是因為政治立場與政府不同而要入獄呢?這班人口口聲聲講「違法達義」,早已表明會承擔罪責,但到審判一刻就大叫被迫害,這到底是甚麼道理?

 

所有案件均具違法本質

 

無論是「雙學三人」、「新界東北案」抑或是被DQ的議員,筆者已非第一次評論有關案件,詳情在此不贅,僅在此再度指出,盲反派所謂的被打壓,其實案件本質均是有人違法在先,例如「雙學三人」以及「新界東北案」13名被告有違法衝擊行為,而被DQ議員則是違反了《基本法》、《宣誓及聲明條例》等法例,如今違法的人被捧成「正義之士」,依法執法的人卻是「威權」、「打壓」,道理上根本說不過去!

 

尤有甚者,筆者有一點頗為不認同的,就是諸如黃之鋒、社民連黃浩銘、「DQ議員」劉小麗以至梁國雄等人,他們不是還有案件在上訴或者等待判決嗎?一班還有司法程序要處理的人士站到街頭上說被「司法打壓」,然後遊行終點還要是終審法院?這做法是否合適?會否想向司法機構施壓?

 

根本不是公民抗命

 

筆者認為盲反派最過份的,就是當他們近年不斷表示要「公民抗命」或「違法達義」之時,口口聲聲表示會承擔罪責,但當要「找數」的時候,卻用盡一切藉口想推搪罪責,不但未有認罪、坦誠地完成「公民抗命」最後一步,而且還要把責任諉過於執法者。筆者請他們不要再說自己「公民抗命」,因為「公民抗命」的精神,他們根本做不到!

 

當盲反派指責政府、執法部門等不公義之時,大家必須明白,其實一邊違法、一邊又不承認罪責甚至要諉過於人,其實是對執法者、社會的不公義行為。筆者敢問一句,說那麼多漂亮的理由,那麼你們到底有沒有違法呢?若然有違法,用法律去清算你又如何?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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