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又出口術 唔怕有利益衝突?
黃之鋒又出口術 唔怕有利益衝突?

「雙學三人」包括黃之鋒因為衝擊政總畀上訴庭判監,三人就案件上訴到終審法院,由被檢控、入罪到上訴庭覆核甚至到呢一刻為止,盲反派依然堅稱案件係政治檢控,連權威法律人士嘅評論都唔放在眼內。


近日,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列顯倫出席講座嘅時候話判決基於法律原則,案件涉及暴力又有人受傷,罪行唔會因減刑考量而改變,仲強調本港司法獨立冇受威脅。連列顯倫都力撐案件冇問題,但黃之鋒仲話覆核案件如果係「零政治考慮」係匪夷所思。其實,等待上訴嘅黃之鋒話晒都係被告之一,佢講咁多嘢唔怕畀人話佢出口術、有利益衝突?


黃之鋒作為被告應避嫌


有關於「雙學三人」案嘅問題,囍雨真係好懷疑黃之鋒係咪可以同其他人一樣係咁評論案件,因為正「等待上訴」嘅黃之鋒嚴格嚟講仲係保釋緊嘅被告,如果佢不斷評論案件,怕唔怕有利益衝突呢?黃之鋒本身嘅性格可能慣咗「包拗頸」啦,但佢不斷講類似政治檢控嘅說法,佢唔怕有人話佢因為想脫罪或者唔駛坐監而出口術咩?


當黃之鋒仲係有意冇意話畀律政司司長政治檢控甚至打壓嘅時候,我哋首先要問一句,律政司長長好或律政司又好,喺「雙學三人」案件裡面,有冇做過唔符合法律規定嘅程序先?例如告「雙學三人」嘅時候證據充唔充份,或者提出刑期覆核嘅時候又有冇根據等等,其實律政司喺其他唔同案件都試過提出刑期覆核,唔通今次對象係黃之鋒佢哋,所以就係政治檢控?咁樣講唔係好通喎!


確實違法 何來打壓?


事實上,當黃之鋒等人不斷出口術嘅時候,我哋係咪應該問下,黃之鋒等人本身有冇犯法先?囍雨相信連黃之鋒甚至佢嘅代表律師都唔會反對嘅就係,黃之鋒等人就如原審時所判,佢哋的確係有犯法、有罪嘅,而家佢哋基本上都係想用法律觀點打上終審法院打到唔駛坐監啫。一班自己犯咗法嘅人,話畀人政治檢控,唔係好可笑咩?喺終審法院未審結案件前,黃之鋒會唔會因為被判監超過三個月而五年內喪失參選資格都未知,但囍雨喺度奉勸黃之鋒作為被告,都應該收下把口,如果唔係轉頭畀人話佢想干預法庭都唔係幾好啦!


原圖:大公報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