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行無常】要同行 也要依法辦事
【諸行無常】要同行 也要依法辦事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出席青年論壇,有在座年輕人質疑上屆政府DQ議員,覆核「雙學三人」等年輕人,逼他們坐監,問政府如何修補撕裂;林鄭月娥不徐不疾地回應,「我們的選擇是依法辦事,與青年同行都有底線,就是依法辦事、公平公正」。從這段對話,筆者看到兩個問題,第一就是社會要修補撕裂,難道政府就要犧牲法治,任由盲反派違法?第二,現今的年輕人無視違法行為,他們是被徹底「洗腦」,連法律觀也變得模糊了?

修補撕裂 也不可放棄法治

於論壇上發問該問題的譚同學,他的想法明顯與盲反派的「論述」一致,就是盲反派政客、示威者因「政治理由」而違法,就算是破壞、是衝擊,甚至有人因此而受傷,他們也不應該被控,更加不應該入獄;倘若檢控部門因此而檢控、刑期覆核他們,就是「政治檢控」、「擴大撕裂」,這明顯就是歪理中的歪理!

筆者強調,「雙學三人」或者「反新界東北案」被告,他們全不是因為自己發表政見而被判入獄,而是因為他們的行為破壞了公共秩序、行使暴力、甚至令到有人因而受傷,才會被告及被判入獄,上訴庭法官說得清楚,兩單案件的過程都有暴力成份,已經情節不輕。在此前提下,判眾人入獄根本是理所當然。

至於DQ案的六名前議員,他們當選成為立法會議員也不代表他們可以不守法,敢問不依照法例宣誓的議員,也可以正式成為議員嗎?倘若人人也因為政治理由而欲繞過正規的法律程序,那麼法治社會還是法治社會?法律會因此而變成一紙空談?修補撕裂當然重要,但修補撕裂不等於要放棄法治,盲反派強把兩者拉上關係,無疑是「政治凌駕法治」。另外,據報席上有年輕人要求林鄭月娥承諾,不會再申請DQ議員,筆者認為,這要求亦是強人所難;假設,將來有議員就任宣誓時重蹈「宣獨辱華」的覆轍,難道政府就不應入稟要求褫奪該人的議員資格?這不是法治一部份吧!

學生被「洗腦」嗎?

譚同學的想法,筆者相信最少反映一部分年青人的想法,但當筆者想到這些「部分意見」,就不禁心寒,難道香港現今的年青人,會認為因政治而違法是可接受的?是他們自己有此想法,還是受到幾年前由盲反派所鼓吹的「違法達義」所影響,以為違法、留案底甚至入獄是「光榮」的?

以筆者之愚見,未投身社會的青年人,本來就是白紙一張,他們極可能是受到近年煽動違法的風潮所影響,對法治、守法的概念變得模糊,甚至認為「只要有政治訴求」,即使「違法達義」也並無不可。筆者希望,煽動違法的人停止散播歪理,使歪風早日消退,青年人不再受到煽動而以身試法!

原圖:h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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