誣衊十間大學校長 陳文敏沒資格做「學者」
誣衊十間大學校長 陳文敏沒資格做「學者」

公然鼓吹和煽動「港獨」的宣傳品,至今仍高高懸掛在大學校園範圍。十名本港大學的校長早前發表聲稱,重申反對「港獨」,亦表明言論自由有底線,其中中大校方更表明,學生會必須清拆所有「港獨」宣傳品。眾大學校長發表聲明後,迅速惹來盲反派喉群起批評,其中身為法律學者陳文敏就聲稱感失望,質疑為何不能討論「港獨」云云。陳文敏的說法,明顯是偷換概念,混淆「鼓吹」和「討論」兩個概念,如此學者,令人不齒。

「言論自由」有底線

「言論自由」絕不是毫無限制的權力,尤其是涉及公共秩序及國家安全,對言論自由就有一定的限度,世界各國都有相類安排,《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亦有相類似的表述,由於已寫過多次,筆者在此不贅。「港獨」是否言論自由一部份呢?反中反政府立場明顯的港大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說,看不到《基本法》如何不允許討論港獨,《基本法》有保障言論自由的條文,香港從來不是以言入罪的地方云云。

是的,《基本法》第二十七條的確有保障言論自由的條文,但同一時間,《基本法》第一條已清楚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基本法》上確保言論自由的條文,的確是賦予香港人的保障,但第一條又何嘗不是重要的《基本法》規定之一?只談第二十七條,而忽視第一條的規定,陳文敏明顯是在轉移視線!

陳文敏混淆「討論」和「宣傳」

再者,陳文敏和支持在校園「播獨」的盲反派,一直聲稱學生們只是在大學「討論港獨」,是「學術性質」云云,故此大學不應禁止;陳文敏的說法,老實說,令人十分失望,他作為法律學者,真的搞不清楚那些「港獨」宣傳品是在宣傳、煽動、鼓吹,而不是在討論?

其他大學暫且不提,高高掛在中大校園、寫上「香港獨立」的橫額,到底「討論」了甚麼?所謂討論,就是要有正、反不同意見,單單「香港獨立」四個字,明顯就是要支持、鼓吹、煽動「港獨」,如此單元的意見,不用專家學者分析都知道不是「討論」,陳文敏將之推到離天百丈遠,若不是找藉口維護「港獨」,就是邏輯思維及是非觀均出問題。

陳文敏沒資格稱「學者」

今次已非陳文敏首次公開妖言惑眾,挖空心思就是「反政府」和為「港獨」護航。之前評論上訴庭判「新界東北十三犯」及「雙學三人」入獄時,誣衊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沒有解釋清楚申請覆核的理據、繼後又以不倫比喻去描述上述兩案眾暴力犯是「衝入火場的消防員」,陳文敏的言行,足證他連學者最基本「不問立場,以事論事」的要求都做不到。如今看來,當年港大不讓其當副校長,這個決定絕對正確。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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