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行無常】為何硬要選管會遷就你?
【諸行無常】為何硬要選管會遷就你?

四名「宣誓玩嘢」的前立法會議員被法院褫奪議席,選管會宣布會在明年三月十一日舉行補選,填補空缺。由於另外兩名「DQ議員」梁國雄和劉小麗的司法程序尚未全部完結,故現階段尚未知道兩人的議席會否補選。選管會公布上述安排後,坊間反應正面,唯獨梁國雄諸多挑剔,大言不慚要政府承諾,就算他和劉小麗的司法程序在今年完結亦不會一併在三月補選,這要求既無理又自私,而且完全不符民主原則。

梁國雄純考慮選舉策略

梁國雄和劉小麗兩人遺下的議席未能一併補選,全因還有司法程序未完結,這是唯一的理由,梁國雄要求「必須」分開補選,在情、在理、在法都說不過去。要求「必須」分開補選,唯一原因就是怕盲反派失去議席;然而,選舉安排實不應為任何人度身訂造,如果連這最基本的原則都無視,那選舉就沒有公平可言。

根據香港相關選舉法例,立法會補選提名期不得少於十四天,亦不得多於廿一天;而提名期亦必須於投票日前廿九天至前四十二天的期間內結束。即是說,整個立法會選舉,頂多需要六十三天就可以完成提名、宣傳及投票;若然梁國雄及劉小麗兩人議席的司法程序在今年內完結,時間上絕對趕得及在明年三月一併補選。

補選耗費隨時逾億

2010年立法會五區補選,平白耗費約一點五億元公帑,若用於補貼低收入家庭,以每個家庭每月一萬元計算,一年就可以支援超過一千個家庭。至於去年的新界東補選,雖然只涉及一個選區,但仍花費約七千萬元。就當完全不需考慮通脹,梁國雄及劉小麗若硬要分開補選,豈非要納稅人平白支付至少七千萬元?

議員玩嘢 市民找數?

公帑運用,始終要以大眾利益為依歸。梁國雄和劉小麗案若能及時結束,補選安排的原則當然是「能合併就合併」;大家千萬別忘記,之所以引發補選,全因六名盲反派「前」議員「宣誓玩嘢」,違反《基本法》及《宣誓及聲明條例》才令自己丟失議席,與人無尤,硬要選管會遷就,根本就是霸道!

圖片來源:頭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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