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責自負乃言論自由的基石
文責自負乃言論自由的基石

說今天大專學界充滿歪理邪說,相信沒人會反對。教育局副局長蔡若蓮喪子遭人在教大民主牆侮辱,反對派政客和教大學生會會長黎曉晴先後發言包庇施暴者,歪理百出之餘,部份所謂理由簡直是「神邏輯」,曲解「言論自由」。作為曾管理大學民主牆的前學生會幹事,筆者想知這些人知否甚麼叫「文責自負」!

教大會長歪理護短

事發後,不同傳媒先後多次邀請黎曉晴回應,黎曉晴本人先後多次重申,認為校方不需翻查閉路電視及企圖懲罰學生,因此舉會令學生害怕表表個人感受,是變相自我審查,造成白色恐怖。黎曉晴又強調,每人都有自己的情緒和感受,道德是沒有絕對標準的,沒有人有道德批判權難以判斷是否正確或錯誤云云。

作為某大專院校學生會的前幹事,筆者真想跟黎會長商榷;首先,不知黎會長認為「言論自由」應否有底線?任意發表歧視、侮辱、詆毀、貶損,甚至是侵犯、語言暴力、誹謗的內容,是否全屬「言論自由」範疇,即可以任意發表而不受追究?

「文責自負」是「言論自由」的基石

「言論自由」的要旨,在於不能侵犯他人免受不實指控誹謗的權利,亦不可以發表有違社會道德標準的內容,就算是沒有法律規範亦然。

民主牆的精粹是甚麼,暢所欲言當然是其一,另一點就是文責自負。文責自負其實亦是言論自由、暢所欲言的基石,正因為相信你會為、需要為自己的言論和行為負責,你才可會有不必事先申請、不必經他人審核,即可發表意見的自由。沒有文責自負的言論自由,只會是傷害社會整體的凶器。

亂用白色恐怖另一顯例

文責自負是甚麼意思?有法律責任的就透過法律途徑追究、有違校規的,就由校規去處理,發表「恭喜蔡若蓮喪子」的人,若真是教大學生,他們亦必須有文責自負的準備,這和白色恐怖、自我審查有甚麼關係?仔細審視所發表的言論,發表前確保內容沒有侵犯他人或有違人性人倫的內容,這是自我審查嗎?難道黎會長不認同,這是負責任的表現嗎?

至於黎會長認為道德沒有絕對標準、沒有人有道德批判權等,若她將來不幸出任教師、又以前方式教學生,相信家長們都會十分擔心和憂慮。

圖片來源: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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