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耀廷,你還好意思回應?
戴耀廷,你還好意思回應?

繼「新界東北前期撥款衝擊案」十三人後,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等三名前學生領袖,昨日亦因三年前衝擊政府總部,被上訴庭判處六至八個月即時監禁。十多名年輕人誤信「違法達義」歪理鋃鐺入獄,結果令人傷心,偏偏那名將「違法達義」這錯誤觀念在社會散播的法律學者戴耀廷,不單不表羞愧,更揚言社會因有「歪風」才有真正文明,身為始作俑者,堅持文過飾非,實在枉為人師!

「違法達義」始作俑者戴耀廷

負責審理黃之鋒等三人案件的上訴庭法官在判詞中,除詳列判處三人監禁的理據之外,更刻意在其中一段提及,香港近年瀰漫一股「歪風」,有人以「違法達義」鼓吹他人犯法,公然蔑視法律,更將之視之為光榮及自豪的行動。法官批評,這些傲慢和自以為是的想法,不幸對部分年輕人造成影響,令他們隨意作出破壞秩序和安寧的行為。

上訴庭法官在判詞在雖然沒有指名道姓,但明眼人都知道,被批評的肯定是以戴耀廷為首的一眾盲反派政客。戴耀廷當年為達到一己政治理想,多次在公開場合大言不慚說要「萬人佔中」、「迫爆」中環、警署和監獄,為特區政府管治帶來額外成本,藉以脅迫中央和特區政府,這段「黑歷史」,全香港市民相信都歷歷在目。

戴耀廷曲解賀輔明勳爵判詞

被上訴庭法官不點名批評,戴耀廷卻絲毫沒有羞愧,竟反駁稱香港社會正正需要法官眼中的那股「歪風」云云;他又同時列出英國大法官賀輔明勳爵在2006年論及「公民抗命」的案例,指對方表明「公民抗命」在普通法有悠久及光榮的歷史,而有人真誠地違法,藉以挑戰法律或政府行為中的不公義,那才是文明社會的標記云云。

筆者翻查有關判詞,賀輔明勳爵的確提到「公民抗命」有悠久及光榮的歷史,惟戴耀廷沒有告訴市民的,乃賀輔明勳爵同時提到,「公民抗命」的參與者,行為必須適度和不會對社會造成過度破壞及不便,而抗爭者要藉接受法律處分,去證明自己真誠地相信所持的信念。

使用暴力已非「公民抗命」

再者,賀輔明勳爵亦從未提過「公民抗命」者可以使用暴力;相反,黃之鋒等三人的案件中,香港上訴庭法官在判詞中就表明,案件的犯罪情節明顯屬嚴重,而且是涉及暴力的大規模及嚴重非法集結。戴耀廷「講啲唔講啲」,將賀輔明勳爵眼中「公民抗命」最關鍵的元素,即「接受法律處分」完全隱去,背後目的可謂昭然若揭。

戴耀廷自己因為發起「違法佔中」而涉嫌干犯普通法罪行「公眾妨擾罪」,原本承諾會「俯首認罪,完善法治」的他,早前已經表明必會「走數」,即不會在法庭承認控罪,令律政司被迫枉花巨額公帑跟他們「打官司」。戴耀廷當日信誓旦旦會承擔罪責,一番豪情壯語,成功誘騙不知多少年輕人參與違法行為,今日繼續巧言令色,將責任推得乾乾淨淨。既然說得如此高營,他受審請盡快認罪「找數」吧!

圖片來源: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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