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觀點】禍港殃民囚廿載 黎智英罪有應得
【港人觀點】禍港殃民囚廿載 黎智英罪有應得

由「傳媒大老闆」墮落為國安罪犯的黎智英,終被判入獄20年。昔日他豪言「不怕坐牢」,如今判刑可謂求仁得仁!當英美政客繼續叫囂「以人道主義理由放人」時,是「選擇性失明」?或是又借題發揮、耍政治把戲,他們應該心知肚明。但他們也無法掩蓋黎智英禍港殃民的事實!


黎智英「走火入魔」


黎智英創辦的《蘋果日報》長期假借新聞自由之名,行禍亂香港之實。從販賣羶腥色內容、炮製虛假新聞,到以假消息煽動仇恨、分化社會、甚至企圖顛覆政權。長久以來借助內外反對勢力及媒體之力,黎智英為自己套上了「正義光環」。實情是,《蘋果日報》多年來因出版及傳播違法內容被定罪受罰超過70宗之多,黎智英本人在國安罪行之前亦因欺詐等六宗罪行被判刑,至今仍為其欺詐科技園所判處五年九個月的刑期而服刑。


黎智英利用媒體煽動社會對立,資助反中亂港組織,積極參與並鼓動一系列非法活動。其後更變本加厲,親自遊說外國政府制裁中國及香港,聲言「為美國而戰」,揚言「攬炒」,企圖配合外部勢力策動「港版顏色革命」。一個「普通傳媒人」幹出這些事來和「新聞自由」又有何干?


《國安法》後仍拒收手 兩大鐵證如山


關鍵在於,《港區國安法》生效後,黎智英仍冥頑不靈,繼續攪局。兩大鐵證無可辯駁:其一,他親自指示創辦《蘋果日報》英文版,明確要求「毋需給外國讀者平衡觀點」,旨在國際散播關於中國包括香港的負面信息,推動外國採取敵對及制裁行動,同時企圖以此尋求美國政客成為《蘋果》及他和團伙的「政治保護傘」。《國安法》實施後,證據顯示這些行徑根本仍未停止。


其二,他出資推動所謂「國際游說」,要求「攬炒巴」劉祖廸、「重光團隊」的陳梓華等同夥在國際媒體上宣傳「制裁中國」,並結交外國官員、議員,凝聚力量謀求制裁。即便陳梓華在《國安法》臨近生效前,建議他收手,黎智英竟狂妄稱《國安法》「得把聲」,自己會以身作則繼續呼籲制裁,指示陳梓華等同伙「繼續做」。事實證明,《國安法》生效後,他並未停止相關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依法審判 彰顯法治公正


此案歷時156天聆訊,過程公開公正。法庭審閱逾2,200項證物、80,000頁文件及14名證人供詞。法官明確指出,審判僅基於法律與證據,黎智英是因觸犯《國安法》明文禁止的罪行(如勾連外國推動制裁)證據確鑿而被定罪。法官強調,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屬嚴重犯罪,須從嚴懲處。故此,20年刑期是法庭依法作出的嚴正判決。


維護國安 社會同心


黎智英最終伏法,反映香港社會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定意志。中央果斷訂立《港區國安法》,填補安全漏洞;特區政府由執法到司法部門頂住外部壓力,依法履職。在此過程中,亦有包括本媒體在內的愛國愛港人士和力量,勇於揭露其罪行,駁斥歪理,以正視聽。


寶貴一課 砥礪前行


「黎智英案」是一堂深刻的國安教育課。執法與審訊期間揪出的美國線、英國線、台灣線等、以及美西方政客及媒體「大合唱」聲援黎智英,企圖向中央和香港特區政府施壓等,正正暴露了黎智英與外部勢力的緊密勾連。此案勾連之深、牽涉之廣,也令人深思,背後惡勢力還潛藏了多少權謀計算?我們必須時刻保持警惕。


筆者的朋友圈談及此案,無不感嘆,天災疫症我們都熬過了,但人禍卻不知何時消停。若果沒有2019年的那場動亂把香港砸得稀巴爛、把社會搞到一團糟、把國際自由商都美譽的「金漆招牌」污損、給予外部勢力種種干預內政、制裁的借口,今天劫後的香港復蘇應該不會那麼舉步為艱。


這個判決的確大快人心!不僅是正義的伸張,亦為多年來受煽惑成「炮灰」的受害者、因動亂而遭殃的老百姓、被黎智英媒體欺凌的民企及小市民伸冤。香港須以此為鑒,堅定維護國家安全,以保繁榮穩定,方能繼續享「一國兩制」的優勢。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https://www.speakout.hk/app


瀏覽我們的IG:https://www.instagram.com/speakout_hk/?hl=zh-hk

0
好正
0
心心眼
0
好好笑
0
令人傷心
0
嬲爆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