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危害國家安全嘅人都唔可以放過,一定要將佢哋繩之於法!//
警方國安處今日(24日)發出新一批通緝令,包括前區議員劉珈汶、前學生動員召集人鍾翰林、前理工大學助理教授鍾劍華、藝人鄭敬基、加拿大廣傳媒行政總裁何良懋及19歲學生張晞晴共6人,各懸紅港幣100萬元,警方呼籲公眾提供消息。
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指,6人主要涉及多次透過不同平台和形式,請求外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制裁」、封鎖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李桂華表示,劉珈汶以「香港民主委員會」要員身份發布文章、演講,網上鼓吹香港從中國分裂出去,並向外國要求對中國、香港特區制裁,例如廢除香港經貿辦特權。鍾翰林早前因分裂國家、洗黑錢罪名監禁,出獄後須遵守監管令1年,惟欺騙懲教署旅遊後一直沒有回港,在外地成立「香港獨立倡議委員會」鼓吹港獨。
李桂華續指,鍾劍華涉煽動分裂國家、勾結外國,今年5月至6月期間多次透過社交媒體平台鼓吹「港獨」,促外國對中國、香港特區制裁,要求關閉經貿辦。何良懋則自2022年7月在不同平台,籌組「香港議會選舉委員會」,透過選舉公投要求香港自決、自治,推翻特區的政權機關。
他又表示,鄭敬基涉在社交平台操作「HongKonger Station香港台」的頻道,發布多段煽動分裂國家的影片,及要求外國對相關官員制裁。張晞晴自2022年8月起,以「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要員身份,鼓吹香港獨立,期間要求外國對香港實施制裁。
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簡啟恩表示,6名逃犯干犯的罪行詳情有所不同,但共同點是出賣自己國家和香港,罔顧香港人利益,在海外仍然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損害香港社會整體利益的事情。他續指,除了發出拘捕令和通緝令外,警方會採取一系列措施,包括切斷資金鏈、防範制止任何人資助潛逃海外人士從事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和活動,又促上述人士返港自首。
國安處通緝名單列出6人所干犯的罪行:
劉珈汶被指涉及煽動分裂國家罪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國安處指,劉珈汶於2021年10月至2024 年5月期間,以「香港民主委員會」要員身份發布文章,並多次透過發表演講、在社交媒體上發布帖文或影片等不同形式,鼓吹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請求外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制裁」、封鎖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劉珈汶於2021年7月18日離港,裁判官遂簽發手令通緝她歸案。
鍾翰林被指涉及煽動分裂國家罪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國安處指,鍾翰林於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期間,透過不同渠道,包括以「香港獨立倡議委員會」要員身份發布文章、參與外國機構的聽證會、發表公開講話、在社交媒體上發布帖文等,鼓吹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請求外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制裁」、封鎖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鍾翰林於2023年12月20日離港,裁判官遂簽發手令通緝他歸案。
鍾劍華被指涉及煽動分裂國家罪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國安處指,鍾劍華於2024年5月至2024年6月期間,多次透過社交媒體平台鼓吹「港獨」。於2020年12月至2023年11月期間,多次透過不同的平台和形式,請求外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制裁」、封鎖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鍾劍華於2022年4月24日離港,裁判官遂簽發手令通緝他歸案。
何良懋被指涉及顛覆國家政權罪。國安處指,何良懋自2022年7月27日起,聯同他人籌組一個名為「香港議會」的政權機關而發動「公投」,以圖實施「自決」及顛覆國家政權。何良懋於2020年1月12日離港,裁判官遂簽發手令通緝他歸案。
鄭敬基被指涉及煽動分裂國家罪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國安處指,鄭敬基於2020年7月至2024年6月期間,於社交媒體平台操作一個名為「HongKonger Station香港台」的頻道發布多段煽動分裂國家的影片,並多次透過不同的平台和形式,請求外國對中央和特區官員進行「制裁」及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採取其他敵對行動。鄭敬基於2020年6月25日離港,裁判官遂簽發手令通緝他歸案。
張晞晴被指涉及煽動分裂國家罪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國安處指,張晞晴於2022年8月至2024年11月期間,以「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要員身份發布文章,並多次透過發表演講、在社交媒體上發布帖文或影片等不同形式,鼓吹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請求外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制裁」、封鎖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張於2020年8月29日離港,裁判官遂簽發手令通緝她歸案。
圖片來源: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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