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咗呢個標準規範,有利於大力弘揚愛國主義精神、更好維護國家尊嚴。//
國務院新聞辦前日(1日)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國歌標準演奏曲譜和國歌官方錄音版本,以進一步規範國歌的奏唱、播放和使用。此次發布了3個版本演奏曲譜和4個版本官方錄音,能夠涵蓋國歌使用的主要奏唱形式和使用場景。根據《國歌法》的有關規定,3個版本的演奏曲譜和4個版本的音頻在中國人大網和中國政府網上發布。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武增表示,中國音協成立工作小組和專家委員會,先後組織召開一系列審定會議,並徵求相關部門意見,邀請有關方面領導、專家共同參與審定工作,將長期實踐之後形成的深入人心的唱法、演奏法、力度等內容明確固定下來,最終確定了此次發布的國歌標準演奏曲譜,包括管弦樂總譜、管樂總譜、鋼琴伴奏譜。
在曲譜審定的基礎上,中央宣傳部統籌中國文聯、中國音協組織中國交響樂團、解放軍軍樂團、中央音樂學院和專業錄音團隊,錄製了國歌官方錄音版本,並在錄製完成後聽取有關部門的意見,最終確定由管弦樂版、管弦樂合唱版、管樂版、管樂合唱版組成的國歌官方錄音版本。
中國文聯副主席、中央音樂學院院長、國歌標準演奏曲譜審定專家委員會主任俞峰指出,此次審定后確定的國歌標準演奏曲譜對國歌旋律均未作任何改變,主要在4個方面作了完善和規範:
一是封面、扉頁和出版記譜的規範﹔二是速度標記,管弦樂總譜、管樂總譜、鋼琴伴奏譜統一標注了每分鐘96拍﹔三是表情術語,三種曲譜統一在曲首標注了「莊嚴地」,是為了更好地規範對國歌奏唱的理解和情感表達,增強國歌奏唱的嚴肅性和規範性﹔四是樂譜內修改涉及的力度標記,是基於長期演奏實踐得出的經驗總結,這些力度標記有助於國歌奏唱的準確性、規範性,還有部分修訂是基於出版要求的最新規范表述。
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17年9月1日通過《國歌法》,詳細規定應當奏唱國歌的9類場合,並表示「國家倡導公民和組織在『適宜的場合』奏唱國歌,表達愛國情感。,同時規定國歌不得用於或變相用於商標、商業廣告,不得在私人喪事活動等不適宜的場合使用,不得做為公共場所的背景音樂等。
《國歌法》所附的五線譜版、簡譜版,一般稱為「旋律曲譜」,不能滿足由不同樂器組成的樂隊演奏。為在樂隊演奏中準確體現《義勇軍進行曲》的精神內涵,達到更好的藝術效果,需要進行專業編配,形成適用於不同器樂合奏形式的演奏曲譜。
武增說,此次國歌標準演奏曲譜和國歌官方錄音版本的發布,既是實施《國歌法》、推進國家禮儀制度和禮樂制度建設的重要成果,也是加強憲法實施、完善我國國家標誌制度的重要舉措,有利於大力弘揚愛國主義精神、更好維護國家尊嚴。
圖片來源: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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