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網圖】之鋒變棄卒?
【今日網圖】之鋒變棄卒?

/黃之鋒最終都要面對國安法案件,仲選擇咗認罪!//


由兩名美國記者所撰寫的新書指出,《港區國安法》通過並實施前,已解散的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曾要求進入美國駐香港總領事館以獲庇護,但當時未獲允許。


《明報》報道,曾駐港的《華盛頓郵報》及《大西洋雜誌》記者馬塔尼(Shibani Mahtani)和麥勞夫林(Timothy McLaughlin)的新書《Among the Braves 》當中披露了黃之鋒在國安法通過前後尋求美國政治庇護的情況。


據轉述,黃之鋒於2020年6月30日上午在美領館附近的聖約翰大廈與美國外交官定期會面,期間黃之鋒曾說,「我不想走......我想入美國領事館」(I want to go to the US consulate)。國安法於6月30日下午通過, 當晚11時生效。惟因美國法律規定不能在美國本土以外地方申請政治庇護,美國外交官當時沒有答應,告訴黃之鋒留在聖約翰大廈。


書中表示,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在其後48小時內召集幕僚討論黃之鋒的個案,隨即排除黃之鋒進入美領館的選項,因為當時在中美角力下,美方已準備關閉中國駐休士頓領事館,若容許黃之鋒進入,中方可能關閉美駐港總領事館。又指美方曾考慮把黃之鋒帶離香港,但基於香港的地理環境,只能經水路走向台灣海峽或南逃菲律賓,由於擔心經過中國水域時被中方截獲,可能成為國際事件,最終作罷。


圖片來源: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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