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援示威者?】中大女生涉洗黑錢3.6億元 與同居男友落網
【支援示威者?】中大女生涉洗黑錢3.6億元 與同居男友落網

警方昨日(23日)在將軍澳拘捕一對同居男女,揭發涉案的女大學生和無業男友,涉嫌於去年10至今年5月短短7個月內,利用其個人銀行戶口,收取高達3.64億元的不明來歷巨款,並迅速將大部分款項轉走,涉嫌觸犯「洗黑錢」罪行。有報道指,近期有人在社交網站發布「搵快錢」廣告,對方自稱是「撐手足」基金負責人,稱只要借出網上銀行帳號交由基金人員操作,讓來自美、韓等慈善機構匯款,每月可賺取逾萬元。目前警方已凍結相關戶口約50萬元存款,正追查資金來源及調查是否與反修例示威活動有關,或涉及其他犯罪得益,未來不排除日後會有更多人被捕。


兩名疑犯分別是32歲無業男子及22歲女大學生,兩人報稱同居關係,至昨晚兩人仍被扣留調查。據了解,女疑犯為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4年級學生。


警方毒品調查科財富調查組高級督察周穎嘉表示,警方通過情報主導的調查後,昨早在將軍澳區採取行動,以涉嫌「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名(俗稱洗黑錢)拘捕兩名涉案人士,相信兩人由去年10月至今年5月期間,涉嫌利用總共兩個個人銀行戶口,收取3.64億元不明來歷款項,當款項轉入戶口後迅速再轉走,目前警方已凍結相關戶口的50萬元存款,並檢獲懷疑兩部與案有關的手提電話。


警方發言人表示,去年經警方處理、懷疑涉及洗黑錢的可疑交易報告,有51588宗,當中101人被裁定洗黑錢罪名成立。周穎嘉強調,打擊「洗黑錢」是警隊今年首要行動目標之一,警方會繼續進行情報主導行動,主動調查有關罪行,又重申利用銀行戶口處理不明來歷款項,無論有否涉及金錢報酬,都有可能觸犯「洗黑錢」罪行,根據香港法例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500萬元罰款及入獄14年。


《星島日報》昨報道,聲稱是「幫助黃絲帶的資金籌集會」工作人員在網上刊登招聘廣告,有求職者今年3月在網上一個求職專頁,發現一段內容為「搵錢攻略抗疫又搵錢、善用時間賺取幾千至幾萬不等」的貼文,當該名求職者聯絡「僱主」時,對方聲稱自己是一個基金負責人,專門援助示威者,但因資金「敏感」,為免執法部門注視,着該名求職者借出網上銀行戶口接受外地匯款,事成後每月會給予逾萬元報酬。


圖片來源:香港警察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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