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反台獨】台灣立院通過將大陸、港澳等納入「外患罪」規範
【港人反台獨】台灣立院通過將大陸、港澳等納入「外患罪」規範

台灣立法院昨日通過將大陸地區、港澳、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派遣之人等,納入《外患罪》規範,泄台灣的「國家機密」者,最高判十年監禁。

 

就此,國民黨表示,相關法例的修正,明確顯示其「基於政治性」、政黨利益考量,而非從人民利益角度出發。此舉屬因人設事,本次修法是為選舉,也非民主國家所應為之舉。台灣律師莊秀銘則認為,有關修訂是「政治宣示」,大有「台獨」的味道,因為此次修訂前提是認定台灣乃「一國」,所以才稱大陸為「外國」、稱香港澳門是「外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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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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