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明知是逃犯都不可引渡 吳靄儀竟說是「保障」?
【逃犯條例】明知是逃犯都不可引渡 吳靄儀竟說是「保障」?

公民黨立法會前法律界議員吳靄儀,自己於1996年在立法局見證《逃犯條例》通過。她近日一再表示,香港和內地法制不同,故此《逃犯條例》不涵蓋內地。她強調,此安排並非「漏洞」,而是「保障」云云。


明知在內地犯罪的逃犯就在眼前,但香港政府卻因法律理由而不能引渡這名逃犯回內地受審,縱使這名內地逃犯在內地的確犯下驚天大案、殺人放心、無惡不作都好,香港政府亦拿他沒辦法,請問一句,這不是「漏洞」是甚麼?保障?保障了誰啊?


圖片來源: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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