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港獨】胡漢清:言論自由並非絕對 不一定要暴力才算犯法
【拒絕港獨】胡漢清:言論自由並非絕對 不一定要暴力才算犯法

當局考慮以《社團條例》禁止宣揚「港獨」的香港民族黨繼續運作。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胡漢清昨日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言論自由並非絕對,不一定有暴力才算犯法」,而鼓吹、煽動年輕人參與港獨,即使形式是非暴力,都是違法違憲,要視乎普通法量刑負上法律後果。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胡漢清在電台節目中說,去年中央和港澳辦清楚說明,宣揚港獨是分裂國家和危害國家安全,而民族黨並非只是談論港獨,而是曾嘗試申請成立公司和開銀行戶口等,這些都屬於實際行為。​ 胡漢清相信,法庭獨立運作並解釋法律,會做好把關工作,被問到是否需要人大釋法處理有關問題,他相信本港法院足以處理案件。


原圖:港人講地圖片、大公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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